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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入會條件、程序和審批辦法

時間:2014-04-03   來源:會員部  責任編輯:admin

中國法學會入會條件、程序和審批辦法

(2014年3月27日會長辦公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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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中國法學會入會條件和程序,根據(jù)《中國法學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本會,即根據(jù)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由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中國法學會本部機構(gòu)。

  第三條?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全國各級法學會發(fā)展的個人會員均為中國法學會個人會員;全國各級法學會發(fā)展的團體會員為同級法學會團體會員。

  本會會員發(fā)展遵循積極發(fā)展、堅持標準、合理布局的原則。

  本會對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實行屬地管理。

  第四條? 個人入會條件

  凡贊成本會章程,有一定法學理論基礎(chǔ)或法律實踐工作經(jīng)驗,并有較強研究能力的我國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界人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入會:

  (一)具有高質(zhì)量法學研究成果的。

 ?。ǘ┚哂写髮W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法學研究、教學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職稱的。

  (三)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在法律實務部門或從事與法律實務有關(guān)工作三年以上的。

 ?。ㄋ模┚哂写髮W本科以上學歷,擔任與法學、法律相關(guān)工作領(lǐng)導職務的。

 ?。ㄎ澹嶂苑▽W研究事業(yè),并擔任一定領(lǐng)導職務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其他社會各界人士。

  第五條? 個人入會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中央直屬機關(guān)、中央國家機關(guān)、駐京中央級法學研究部門、法律實務部門和教育部部屬院校人員,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按照要求填寫《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地方單位人員,可向所在地法學會提出入會申請,并按照要求填寫《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并經(jīng)所在地法學會審核批準。特殊情況者,由中國法學會直接批準。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xiàn)役軍人(含文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人員,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按照要求填寫《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表》,加蓋師以上政治機關(guān)公章。

  第六條? 團體入會條件

  凡贊成本會章程的我國法學法律團體、法學教學科研機構(gòu)、法律服務機構(gòu)以及與之相關(guān)的其他組織,可提出入會申請,經(jīng)所在地法學會審核批準,即為同級法學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中的成員,符合本會個人會員條件的,可根據(jù)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申請加入本會。

  第七條? 團體入會程序

  填寫所在地法學會《入會申請書》,法人代表簽字,單位加蓋公章,并由同級法學會會員主管部門審核。

  第八條? 審批辦法

  本會和各級法學會定期對入會申請集中審核,符合入會條件的,呈報會長辦公會議審批。經(jīng)批準入會的,個人會員核發(fā)《中國法學會入會通知書》和《中國法學會會員證》,并以適當方式公告;團體會員核發(fā)《入會批準書》和《團體會員證》,并以適當方式公告。

  第九條《中國法學會個人入會申請表》和各級法學會《團體入會申請表》,可以向所在地法學會領(lǐng)取,也可從中國法學會和地方法學會網(wǎng)站上下載。

  第十條? 本辦法自會長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會會長辦公會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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