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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暨“具體法治:個案公正與 司法改革”研討會在京隆重舉行

時間:2015-11-27   來源: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xzw

任海泉副會長出席并講話 專家學者暢言司改得失與路徑選擇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會場

  為持續(xù)深入學習、理解和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精神,探討司法改革走向與路徑選擇,2015年11月15日,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暨“具體法治:個案公正與司法改革”研討會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隆重舉行。本次年會由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承辦,由清華大學法學院、北大法律信息網(wǎng)、法律出版社《中國法律評論》等單位協(xié)辦。案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校長林維主持了會議。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原中國軍事科學院副院長任海泉代表法學會出席年會并作重要講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行為法學會司法研究會會長、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蘇澤林,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王振民,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常務副校長王新清、副校長林維以及知名學者劉作翔、張騏、張建偉、曹守曄、謝鵬程,知名律師田文昌、王才亮、呂良彪、楊學林等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與來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司法機關(guān)、教學科研機構(gòu)以及律師事務所的專家學者百余人對當下司法改革的方向、路徑、具體舉措以及個案公正等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并建言獻策。案例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吳革出席年會并作總結(jié)發(fā)言,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學術(shù)組織處處長張濤、案例研究會副會長張騏、彭東、李仁玉、余凌云、苗連營、秘書長李軒、常務理事賀海仁、孫國瑞、陳永生、丁建勇、陳建、李丹林、高曉瑩、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徐昕、董彥斌及部分理事和會員參加會議,部分擔任各單元的主持人、發(fā)言人和評論人。此前,案例研究會還于11月14日下午召開了2015年第2次常務理事會,審議了2015年工作報告建議稿和新增理事、常務理事人員建議名單,討論并決定了其他重大研究會會務事項。

  當前,新一輪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進行,但因司法恣意、司法不作為、司法行政化、司法腐敗所導致的司法不公問題依然存在,部分司法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實施效果亦待商榷和評估。任海泉副會長在致辭講話中指出,中央政法委已經(jīng)正式委托中國法學會作為第三方評估機構(gòu),對立案登記制、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等四項司法改革措施進行效果評估,相關(guān)工作正在有計劃地部署開展。此次年會聚焦“個案公正與司法改革”, 并細化為“司法改革宏觀思路研判”、“ 司法改革措施與技術(shù)分析”、“ 司法改革與個案研討”、“司法改革與案例指導制度”等具體議題展開研討,有助于順利推進評估工作。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任海泉在年會開幕式上講話

  任海泉副會長代表中國法學會對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的工作做了指示:研究會要組織會員深入學習貫徹五中全會精神,圍繞中央決定研究制定工作計劃,按照中國法學會對研究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全體會員的思想認識統(tǒng)一到五中全會精神上來,統(tǒng)一到中國法學會總體工作要求上來,以此領(lǐng)導研究會積極開展工作,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更加有利的法治保障。另外,研究會在快速發(fā)展過程中要注意效益和質(zhì)量并重,使各項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目前,案例法學研究會依托高校法學院系開展案例實戰(zhàn)教學活動,是一個很好的發(fā)展方向,值得肯定,希望加以完善和推廣。案例研究會應積極開展活動、打造品牌,同時嚴格經(jīng)費管理,開源集流,把經(jīng)費使用與活動開展、成果產(chǎn)出結(jié)合起來。

  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教授在研討會開幕式上總結(jié)了2015年研究會踐行“以個案推進法治”宗旨、圍繞“兩訟一例”所開展的各項工作,具體包括:進一步整理完善研究會在的登記申請資料;協(xié)助編寫法學會“雙百”宣講案例,與最高法院相關(guān)部門合作編寫《中國案例報告》,推進以案釋法的工作;繼續(xù)開展年度性影響訴訟案例的評選工作,成功舉行了2014年中國影響性訴訟論壇,不定期舉行了影響性訴訟的高端論壇和大案論壇,擴大社會影響;舉辦了2014年十大公益訴訟評選工作,促進公益訴訟制度的良性發(fā)展;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建立和維護中國案例網(wǎng)和大案的微信公眾服務平臺;與法律出版社合作編輯出版了研究會會刊《中國案例法評論》創(chuàng)刊號;繼續(xù)編輯《中國指導性案例評價和適用》以及《中國影響性訴訟研究》兩部專著,以及籌備召開本次年會。在工作報告中,王振民會長還就2016年的工作計劃提出了初步建議。圍繞年會主題,王振民教授建議,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新一輪司法改革機會難得,有關(guān)方面要下大決心,要以“終局意識”推進這一輪改革并確保建立公正、權(quán)威、高效的司法體制。如果此次改革還不了了之,那么,我們這代法律人對不起歷史提供的機會。法律界杰出的代表一定要有共識,一定要積極地推動司法改革,能夠真正地達到它的預期。

  大會總結(jié)階段,全體參會理事和會員以熱烈的掌聲通過了王振民會長所作的工作報告和新增理事、常務理事人員名單。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曹守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副所長謝鵬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許身健、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天津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院長兼天津市案例法學會會長陳燦平、知名律師徐加力、毛立新等專家學者被增選為理事或常務理事。

  年會充分肯定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所確立的通過個案公正實現(xiàn)公正、高效和權(quán)威的司法體系的司改方向,并對當前推行的司法員額制、司法責任制、司法職業(yè)保障制度、案例指導制度等展開了熱議。多數(shù)與會者對當前試點的司法員額制尤其是法官員額制提出了水土不服、操之過急的擔心,建議對相關(guān)改革措施進行科學合理評估,慎重推行。有學者建議司法改革應當立法先行,通過修改現(xiàn)行法律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quán)改革試點的方式保障重大司法改革措施于法有據(jù)。有律師對司法改革背景下公安司法機關(guān)仍然存在較強的官本位意識、人治意識和維穩(wěn)思路提出了批評,呼吁司改更多傾聽律師、學者意見,通過司改進一步改善律師執(zhí)業(yè)環(huán)境,減少冤假錯案的發(fā)生。有學者對案例指導制度實施效果不佳提出了增加發(fā)布數(shù)量和提高遴選質(zhì)量的合理化建議;還有學者對跨區(qū)法院、巡回法庭、人民陪審制改革表示疑慮,建議司法改革應當盡量避免形式主義和拍腦袋傾向,避免為畏求易、避實就虛,而應以中央確定的司法公正為目標,在力戒司法恣意、司法不作為、司法行政化、司法腐敗上下功夫,以建立確保公安司法人員的“司法良知”和“人格獨立”為核心內(nèi)容的職業(yè)保障機制為重點,積極穩(wěn)妥地推行各種司法改革。此次研討會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對促進司法公正、穩(wěn)步推進司法改革將發(fā)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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