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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樂泉會長聽取財稅法學、消法學研究會工作匯報

時間:2014-07-02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admin

財稅法學研究會匯報會場全景

  2014年7月1日上午,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副會長兼秘書長鮑紹坤,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在學會機關分別聽取了財稅法學研究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的工作匯報。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劍文教授,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熊偉教授,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序中教授代表財稅法學會做工作匯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會長何山、副會長李學寅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做了匯報。

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

學會領導與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領導合影

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

  劉劍文教授主要從研究會的概況、工作的特色和亮點、財稅法的重要性與未來發(fā)展、對中國法學會的希望與建議等四個方面進行了匯報。財稅法學研究會自2001年成立以來,(1)積極參與財稅法制實踐,推動中國財稅法治的進步。多次通過中國法學會《要報》等形式向中央提供立法建議,參與重大立法和法制宣傳,關心社情民生,強調學者的學術抱負和社會責任,善于發(fā)揮社會影響力。(2)確立財稅法學新理念,夯實研究會發(fā)展的根基。以找準學科定位為出發(fā)點,贏得發(fā)展空間。提出了“領域法學”、“理財治國”等概念,重點對基礎理論和制度研究進行攻關。(3)通過參與頂層設計和協(xié)同創(chuàng)新來推動財稅法學的教育和研究工作。推動財稅法碩博點的設立、創(chuàng)新教育模式、引導研究方向、創(chuàng)建多元學術平臺。(4)建章立制、改革創(chuàng)新,加強研究會的規(guī)范化建設。引入合理競爭機制,設立監(jiān)事會、發(fā)展與資格審查委員會等,通過改制和改選,提升研究會的綜合實力。熊偉副會長就財稅法與其他學科的交叉關系,以及境外財稅法學發(fā)展情況做了介紹。周序中秘書長對財稅法的獨特性做了補充發(fā)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匯報工作會場全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會長何山

  何山會長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的工作向會領導做了匯報。他介紹了研究會的概況,并就開展工作的情況談了幾點體會:一是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二是堅持理論密切聯(lián)系實際,著力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中的爭議問題;三是抓住重點,深入研究立法司法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四是定期發(fā)布《315案(事)例》,緊緊抓住消費維權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進行點評,促進問題解決;五是弘揚315的奉獻服務精神。何山會長還就研究會工作開展中存在的不足和未來規(guī)劃向會領導做了匯報。

  在聽取了財稅法學研究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的匯報后,王樂泉會長對兩個研究會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了幾點意見。對于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領導對劉劍文教授提出的建議做了回應,表示法學會將和研究會加強聯(lián)系,希望財稅法學研究會開好今年的年會,抓住影響全局的重點問題開展更具針對性、目的性的研究,向中央提出有益的建議。王樂泉會長指出,(1)對于財稅法學的服務對象,在我們國家,對國家負責與對老百姓負責的一致性,實際上是對立的統(tǒng)一,不要非此即彼地把兩個問題對立起來。(2)財稅法學研究的對象應該是分層次的,既有宏觀層面的,也有中觀、微觀層面的。在研究中既要有宏觀的研究,也要急國家之所急,梳理當前與經濟健康快速發(fā)展不相適應的問題,下點功夫好好研究。對于一些復雜的問題,要有全面客觀的考慮。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王樂泉會長指出,(1)希望研究會能夠界定一下工作的面,重點突出一些,主要圍繞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的立法、修法、執(zhí)行等問題開展研究。(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有其特殊性,開展非營利性的活動不宜收費。開展對外交流,能夠促進國際上對中國的了解。

  本場匯報是王樂泉會長主持并聽取的第十七、十八個研究會的工作匯報。學會機關及事業(yè)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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