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系統(tǒng):
用戶名: 密碼:
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位置: 首頁 》直屬研究會 》綜合報道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13年年會會議簡報(第一期)

時間:2013-11-19   來源:經濟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admin

????? ??2013年9月28日上午,由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主辦,遼寧大學法學院承辦的“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13年年會暨第二十一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在沈陽?遼寧友誼賓館舉行。來自全國110家單位的經濟法學科專家、學者近200人參加了本次大會。本次會議主要研討兩大主題:一是“經濟法學重要范疇研究”,二是“經濟轉型、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法的完善”。會議由遼寧大學法學院佟連發(fā)院長主持,遼寧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國長青,遼寧大學陸杰榮副校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張守文教授等參會并致歡迎辭。開幕式后,由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曉曄教授主持大會發(fā)言?!?/span>

?
第一單元 開幕式 
?

  時間: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9:30 
?
  主持人:佟連發(fā)(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 
?
  佟連發(fā)院長介紹完參加會議的嘉賓后,宣布會議開幕?!?br> ?
  遼寧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國長青同志致辭 
?
  尊敬的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
  大家上午好!值此國慶佳節(jié)來臨之際,我們相聚在秋意迷人的遼寧,相聚在充滿活力的沈陽,隆重舉辦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13年年會暨第二十一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首先,請允許我代表遼寧省法學會,對本次會議的召開表示熱烈的祝賀,對各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嘉賓、學者表示真誠的歡迎?!?br> ?
  作為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我們遼寧省法學會所屬的18個學科(專業(yè))研究會,基本上涵蓋了法學的主要學科,我們的會員均系中國法學會會員,廣泛分布于省內各級政法和行政執(zhí)法部門、教學科研機構,可謂聚集了老中青法學、法律人才的精華。遼寧大學法學院的書記楊松教授擔任著省法學會的副會長,部分老師在我們學會分別擔任著常務理事、學術委員以及學科研究會會長、副會長等職,為遼寧省法學會的發(fā)展做出突出的貢獻。目前,我們學會正在積極打造遼寧法治大講堂,探索新聞發(fā)布制度,開展送法下基層活動,以凝聚法學資源、展示研究成果、服務人民群眾。 
?
  俗話說:沒有梧桐樹,引不來金鳳凰。這次會議能夠來到遼寧,能夠由遼寧大學法學院承辦,表明了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對全國高校排名21、省內首屈一指的遼寧大學法學研究水平、尤其是經濟法研究水平的認可。這才使得各位經濟法學研究領域的“金鳳凰”云集這里,給我們呈現一場豐富、卓越的學術研討盛宴。我想,無論是對于遼寧大學法學院,還是對于遼寧省法學會,這都是一個極好的、極難得的學習機會。而且,這次研討會的兩個主題——“經濟法學重要范疇研究”和“經濟轉型、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法的完善”,一個具有提綱挈領的總覽意義,一個緊扣國家經濟形勢探討前沿問題,研討價值不言而喻。在座的各位與會代表是具有深厚法學理論底蘊、豐富法學實踐經驗的專家,特別期待本次會議通過深入、熱烈的討論,形成高端研究成果,推動經濟法研究向縱深發(fā)展?!?br> ?
  最后,衷心祝愿本次會議圓滿成功。祝愿與會專家、學者在美麗的沈城、幸福的遼寧暢談學術、暢快心情?!?br> ?
  祝各位國慶佳節(jié)快樂?!?br> ?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杰榮教授致辭 
?
  尊敬的各位來賓、朋友們: 
?
  今天,我們在喜迎國慶、熱烈祥和的氛圍中歡聚一堂,隆重舉行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13年年會暨第二十一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在此,我謹代表遼寧大學全體師生,向遠道而來的各位來賓、各位學者表示真摯的歡迎!本次大會的召開對我們學校的學科建設會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另外,今天是孔子誕辰2564周年紀念日,在此也向各位教育界的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 
?
  能夠承辦此次高規(guī)格、高層次、高水平的會議,是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對遼寧大學的信任,更是對遼寧大學法學學科的支持。在座的各位都是國內經濟法學界的領袖和專家,你們的到來,尤其是你們帶來的前沿信息、高端思想和學術之風,將有力推動我校法學特別是經濟法學研究向廣度和深度發(fā)展?!?br> ?
  遼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是擁有文、史、哲、經、法、理、工、管、藝等多學科的遼寧省唯一的綜合性大學。學校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8個,二級學科授權點66個,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兩個,博士后流動站6個,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設有25個學院,有全日制在校學生近2.8萬人,其中本科生2萬人,研究生7000人,外國留學生1100人。學校擁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影響,建校65年來,學校已培養(yǎng)各類學生15萬余人,很多人成為各自領域的中堅和骨干?!?br> ?
  遼寧大學法學院是我校學科發(fā)展和人才培養(yǎng)第一方陣中的重要成員,它初建于1980年,在2013年教育部全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評估中排名第21位。學院現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博士后流動站。經濟法學現在已經成為法學院,乃至學校和省級的龍頭學科。希望各位專家能夠傾力提攜,關心遼寧大學法學學科的發(fā)展?!?br> ?
  最后,預祝本次大會圓滿成功。希望各位在這里鞏固、發(fā)展我們深厚的友誼,更祝福大家在沈期間身心愉悅、一切順利。 
?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教授致辭 
?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
  本人在此代表中國經濟法學會對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13年年會暨第二十一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的勝利召開表示熱烈祝賀。 
?
  中國經濟法學會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在研究工作方面,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在這樣特殊的社會時期,有許多范疇的問題需要我們深入研究,比如政府的經濟職能和經濟法功能的關系、政策和法律的關系、制度建設的問題,中國經濟法學會主要圍繞上述問題制定了本次大會的會議主題;在隊伍建設方面,中國經濟法學會組織的中國十大法學家評選、青年學者評選等人才隊伍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當選學者在其他獎項上也收獲頗豐,在學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同時研究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緊密結合成為了中國經濟法學會工作的主題,我們通過網絡建設,比如中國經濟法網,和其他渠道搭建良好平臺,為我國經濟法長足發(fā)展提供了良好的學術環(huán)境。 
?
  在這里,本人要感謝一些人。首先要感謝我國老一輩的經濟法學家和學者,他們筆耕不輟,至今仍然活躍在學術界,孜孜不倦地為我國經濟法學發(fā)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要感謝我國經濟法學界的中青年學者,期待著你們在老一輩學者搭建的框架下繼續(xù)深耕,早日成為我國經濟法學研究的中堅力量;還要感謝中國法學會對中國經濟法學會和此次大會的大力支持,我們經濟法學會在中國法學會的支持下,全體理事辛勤工作,在會長會議上,以嚴格、審慎的態(tài)度選取了本次大會的議題,十分感謝會長會議成員們的高效工作;最后,還要感謝遼寧大學及遼寧大學法學院的各位領導和全體會務組成員,感謝你們?yōu)閰咛峁┑臒崆槎艿降姆??!?br> ?
  最后,預祝本次會議在優(yōu)美的環(huán)境中圓滿成功?!?/span>

?
第二單元 主題發(fā)言 

?
  時間:2013年9月28日上午9:50——12:00 
?
  主持人:王曉曄(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 
?
  主題發(fā)言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楊紫烜教授 
?
  題目:論加強經濟法理論研究 
?
  我簡要談三個問題: 
?
  一、為什么必須加強經濟法理論研究 
?
  加強經濟法理論研究,有助于推動經濟法的制度建設和強化經濟法的實施,以利于“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br> ?
  為了維護經濟法和經濟法學,中國的不少經濟法學者對于否定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錯誤觀點,進行了說理斗爭;對于一些人制造的反對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若干事件,進行了不懈的斗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今后,否定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思潮還會長期存在;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發(fā)展還會遇到阻力。因此,經濟法學界必須加強經濟法的理論研究,更好地維護經濟法和經濟法學?!?br> ?
  2012年11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打鐵還需自身硬?!睘榱诉M一步提高經濟法的理論水平,增強經濟法學界的戰(zhàn)斗力,中國經濟法學界必須加強經濟法的理論研究、特別是經濟法總論的研究。 
?
  加強經濟法理論研究,有助于提高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質量,更好地培養(yǎng)法學本科專業(yè)人才、特別是培養(yǎng)高層次的經濟法專業(yè)人才?!?br> ?
  二、應該在哪些方面加強經濟法理論研究 
?
  一是必須加強經濟法總論的研究。經濟法總論即經濟法基本理論或經濟法基礎理論,是研究經濟法現象的共同問題和經濟法發(fā)展一般規(guī)律的經濟法學學科。加強經濟法總論研究的重點,是加強經濟法學范疇的研究。經濟法總論是經濟法分論的理論基礎,對于研究經濟法分論具有指導作用。加強經濟法總論的研究,對于發(fā)展經濟法學,制定和實施經濟法,以及經濟法的人才培養(yǎng),具有重要意義?!?br> ?
  二是必須加強經濟法分論的研究。經濟法分論,是研究多層次的各類經濟法制度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的經濟法學學科。加強經濟法分論的研究,不僅對于完善和實施多層次的各類經濟法制度,具有重要意義,而且有助于加深對經濟法總論的理解,推動經濟法總論的發(fā)展。 
?
  三、應該怎樣加強經濟法理論研究 
?
  研究經濟法,必須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必須采取科學的研究方法,包括社會調查、歷史考察、階級分析、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博弈分析、系統(tǒng)分析、比較研究和語義分析的方法;要正確開展不同學術觀點的討論、爭論;要勇于創(chuàng)新,并善于創(chuàng)新?!?br> ?
  主題發(fā)言人:華東政法大學顧耕耘教授 
?
  題目:新一輪改革需要法治推動 
?

  新一輪改革需要法治推動,我為什么要講這個問題呢?因為實際上,前面我們的改革已經經歷了到目前為止應該說是35年的時間,那么到目前為止,應該說原有的這一場改革,它的改革所釋放的紅利實質上已經基本到頭了。最近這五年,我們的經濟發(fā)展已經呈現出一些不良的問題。比方說經濟總體的滑坡,現在我們很多產業(yè),產品過盛,生產能力過盛,通貨實際上一直存在著一個不斷的膨脹問題,像這些問題再進一步發(fā)展下去的話,我們的經濟是非常危險的?!?br> ?
  新一屆政府成立后,已經提出要啟動新一輪改革。新一輪改革和原有改革的區(qū)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第一,過去的我們的改革一直遵循著摸著石頭過河的原則,我認為今后的改革應強調或注重改革的總體設計,并不是說走一步看一步、走一步算一步,而是要有一個總體的改革的設計?!?br> ?
  第二,在法治方面,過去是先改革后立法,什么問題都是先破后立,那么新一輪改革中,我們已經宣布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建成,今后的新一輪改革,除了有法必須嚴格依法,需要采取一些新的步驟或者行動的時候,應該先立法后改革,這樣才能建立法治的次序。 
?
  第三,改革的目標。過去三十多年的改革,主要是市場取向方面的改革,但市場機制并沒有真正的建立起來,所以我認為下一輪的改革我們的目標是要建立正常的市場運行機制,建立市場運行機制是我們新一輪改革要追求的目標。從法治整體進行來看,前一個階段法律體系基本建成,而這種法律體系基本建成并不是說法治的體系基本建成,那么下一輪改革我們應該致力于法治的體系的建立?!?br> ?
  為了實現新一輪改革的預期目標,經濟法要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 
?
  第一,建立正常的市場運行機制。例如,證券市場已經從九十年代開放到現在,當然也有不少的公司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融資,但公司上市發(fā)行股票在政府嚴格控制下進行。但是,是不是現在企業(yè)不需要這些融資呢?不是,大量的企業(yè)需要融資,最多的是在中國證監(jiān)會排隊的有七八百家排隊上市融資。從銀行的統(tǒng)計來看,企業(yè)的剩余利潤微乎其微,嚴重影響企業(yè)融資和企業(yè)發(fā)展,很多企業(yè)無法經營。整個市場的融資結構非常不合理,嚴重影響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此外,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qū)就是立志要建立真正的市場機制,這也需要經濟法發(fā)揮重要的作用?!?br> ?
  第二,劃分清政府權力的邊界。政府管理經濟活動需要通過經濟法嚴格限定。首先是宏觀調控,這是政府的一種職能,用利率等手段進行調控。其次是市場規(guī)制。再次是國有資產的介入,重點應是提供公共服務,經濟法應該研究國有資產怎么去提供公共服務而不是追求商業(yè)的營利。最后是市場監(jiān)管。高鐵等國有企業(yè)高額負債和大量地方政府債務等都說明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很多問題,需要通過研究經濟法來解決這些問題?!?br> ?
  第三,樹立司法權威。過去我們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司法的權威沒有真正的樹立沒起來,很多司法理念和現在經濟發(fā)展不符,現實中發(fā)生很多糾紛,政府的行為造成百姓利益損害,沒法起訴、法院因沒有法律規(guī)定沒法受理,這就造成很多社會矛盾。司法理念怎么進一步改革,怎么來減少甚至杜絕各個部門對司法的干預,這實際上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問題。怎么使法律的條文落實到一個一個行動上,這就是要靠我們司法去努力的。審理一個案件就能樹立一個執(zhí)法、司法的典型,怎樣全社會才能形成一個尊重法律的風氣。在一輪改革背景下,我們經濟法學者應該思考,我們究竟應該解決那些問題?!?br> ?
  主題發(fā)言人:南京大學法學院李友根教授 
?
  題目:多倍賠償制度研究 
?
  多倍賠償制度的研究主要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和《食品安全法》第96條為基礎,目前上述兩部法律都在修訂之中,尤其是《消法》的修訂已經進入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二讀程序,根據《消法》二讀稿,賠償數額將提升至三倍,這給我們提出的問題是,多倍賠償制度是否是懲罰性賠償。這直接影響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和《食品安全法》第96條以后的司法適用?!?br> ?
  我國司法實踐中對于多倍賠償案件的裁決狀況令人擔憂,在北大法寶上搜集了所有涉及十倍賠償的案件共73起,絕大多數都是原告敗訴,因為法院認為十倍賠償是懲罰性賠償,因此援引《侵權責任法》第47條進行了系統(tǒng)的論述,從而使得96條的適用在實踐中面臨著巨大的障礙,這讓很多學者都認為多倍賠償制度在實踐中形同虛設。這樣的看法引發(fā)了學者的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多倍賠償制度在實踐中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本人認為是我們對多倍賠償制度性質理解錯誤,多倍賠償不是懲罰性賠償,而是獎勵性賠償,這樣的觀點也得到了很多學者的認可?!?br> ?
  談到懲罰性賠償研究,我們離不開美國。通過對美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研究,筆者歸納出美國懲罰性賠償具有兩大功能,一是懲罰,二是威懾。美國的懲罰性賠償是在補償受害者損失的基礎上進行的,并且懲罰性賠償也不是由原告全部獲得的,原告只能獲得20%的份額,其余部分則歸州政府設立的基金和律師所有。那么,原告在損失得到補償的情況下仍然獲得20%份額賠償的正當性是什么?就是激勵法律得以實施、激勵受害者積極通過法律進行訴訟,所以美國的懲罰性賠償的功能更偏向于威懾和激勵。而我國的法律威懾力主要是依靠罰款實現的,比如經營者銷售違反《產品責任法》、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將會受到所生產產品貨值10倍以下的罰款,而消費者只能獲得單個產品價格的10倍賠償。所以我國的罰款才相當于美國天價的懲罰性賠償?!?br> ?
  因此,美國懲罰性賠償的威懾功能在我國主要通過罰款來體現,而我國多倍賠償制度的主要功能則是激勵,多倍賠償在我國應該是獎勵性賠償。雖然傳統(tǒng)民法只將賠償分為補償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但是這樣的劃分在邏輯上是有矛盾的,補償性賠償是從原告角度考慮進行的,而懲罰性賠償則是從被告角度考慮進行的,因此傳統(tǒng)民法對賠償的劃分是不合理的。暫且不論我國現有制度是否合理,但是美國懲罰性賠償制度在中國并不適用,因為我國具有高度發(fā)達的罰款制度。多倍賠償是獎勵性賠償,在這樣結論的指導下,王海這樣的打假行為就不應具有爭議性了,因為知假買假、打假這樣的行為就是法律本身要激勵的,適用《消法》第49條這樣的獎勵性賠償并無不當之處?!?br> ?
  同時,本人希望經濟法學者在研究經濟法法律責任的時候,既要結合民事法律責任和行政法律責任等制度的研究,也要大膽運用經濟分析等研究方法?!?br> ?
  主題發(fā)言人:中國政法大學薛克鵬教授 
?
  題目:經濟法的范疇及其體系研究 
?
  關于經濟法近幾年的發(fā)展,其中的成就顯而易見,但是其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危機問題,我想我們從事教學的老師也能夠多多少少體會。比如我們本科學生在學習中,幾乎是一本教材一種觀點,一本教程一種理論體系。再如政法大學有三部教材,每部教材都有自己的概念和體系,給同學們的學習帶來非常大的困難,對于報考北大、人大研究生的同學,同樣面臨此種困惑。在我們一些高校當中,可能存在學科偏見的問題,但我們必須冷靜的思考背后存在的原因。為什么在民法、刑法、訴訟法學中沒有存在這樣的問題,而在經濟法學中提出這么多的問題,就是在于經濟法的基本概念難以把握。一個概念要么很古怪,要么很生澀,作為本科同學很難向掌握民法概念那樣很容易的掌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體系?!?br> ?
  我想這其中是有原因的。我們?yōu)楹我岢龇懂犨@個問題?我們回想,民法、商法何以有著非常完備的理論體系?我們知道,民法是概念法學的最高成就者,經過近代概念法學的洗禮之后,形成概念非常明確、精確,而且內部結構非常完備的學科,這個過程并非一日之功。經濟法自產生至今,才經歷一百多年的歷程,而學科的產生史更短,我們學科的最基本的理論任務尚未完成,即沒有完成一個法學學科最基本的概念化過程。盡管我們對于概念法學要從總體上有一定的否定,不能僅僅拘泥于概念和理論體系來觀察我們的現實。但是,對于一個學科來講,如果沒有一個基本的、明確的概念和體系,那么作為一個學科在學術界很難獲得認同。這可能是我們經濟法面臨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從一個學科的要求來講,建立一個相對完備的概念體系是必須的。否則不管我們的法律制度有多少,我們稱之為一個學科的標準都還不具備?!?br> ?
  第二是我們學科中存在的重要問題。近年來,我們經濟法學界內部在教學過程中呈現“諸侯化”、“地方化”、分崩離析的狀態(tài)。這是因為缺少基本概念、基本范疇的統(tǒng)領。因此,如果我們不解決經濟法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疇問題,對于我們的本科教學和學科整合率來講將存在很大問題。如果我們不重視經濟法基礎理論的研究,我們的學科地位必然受到影響?!?br> ?
  對于經濟法的范疇,我想從橫向和縱向兩方面來講。從橫向的來講,作為經濟法的基本范疇,應當包括主體范疇、客體范疇、行為范疇、方法范疇、價值范疇,這是從內容上來講的。從縱向(體系)來講,一個學科需要從單個層次建立自己的范疇(或者說概念體系),形成以具體概念和一般概念為基礎的基本范疇體系?;痉懂犛质且粋€學科的重要基礎,發(fā)揮著駕馭具體概念、具體制度、具體范疇的作用,同時在經濟法交流中也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老一輩的經濟法學者已經為我們奠定了一定的基礎,還需要我們后輩學者繼續(xù)努力。 
?
  經濟法的基本范疇包括經濟法、經濟行為、國家干預、實質正義、社會本位、社會公共利益、經濟法律關系和經濟法責任。此外,在方法上,我們應當有所突破。應當將經濟法中的概念用法律語言加以表述,使之規(guī)范化。經濟法的范疇化過程也就是以“經濟”為核心,以現實的法律制度為對象,對散落的具體制度中的具體概念不斷分析、歸納和概括的過程?!?br> ?
  主題發(fā)言人:遼寧大學法學院閆海副教授 
?
  題目:論經濟法的風險規(guī)制范式 
?
  人生而自由,無往不在風險之中。風險作為法律治理的對象即無不在又無時不在,但是在不同法域視閾與時空轉變,法律對風險議題的審視角度、關注程度、治理方式亦大不相同,并意蘊著國家對風險責任承擔的差異性?!?br> ?
  風險的私法治理亦稱民法治理,私法自治給個人提供一種受法律保護的自由,使個人獲得自主決定的可能性。私法自治中的自主決定應包括對自身遭遇風險的處分,例如風險自擔或以決定方式轉讓風險。合同中任意性條款具有節(jié)約交易成本、提高裁判的可預見性及提供交易的選擇等積極輔助功能,以及通過權利義務與風險成本的公平分配,負擔“指導圖像”的消極制衡功能,因此合同法中的任意性條款亦是風險治理的手段之一。保險合同法將同合法的風險治理功能發(fā)揮至極。 
?
  但是,風險的合同法治理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但是風險面向未來,風險中的加害人與受害人多數情況下不可能存在預先的合同聯系,因此必須導入風險的侵權法治理模式。侵權法必須判斷引致不利后果發(fā)生的風險應歸咎于自己行為還是他人行為,因此傳統(tǒng)侵權法以界分二者的“過錯”為核心,并依據過錯以確定風險損失的承擔者。歸責的基礎是私法之治的基礎,強調自我責任的承擔。不論風險合同法治理還是侵權法治理,它的基礎或者說其反映出來的國家責任是一種國家消極責任,當事人不訴諸司法,則無法啟動。司法被動性和效力事后性凸顯風險私法治理中的國家消極責任。 
?
  風險是對“秩序”的最大挑戰(zhàn),傳統(tǒng)秩序行政不乏風險治理的內容,但存在兩方面限制,其一,傳統(tǒng)秩序行政的風險治理范圍有限;其二,傳統(tǒng)秩序行政的風險治理手段以制裁為主?,F代社會中風險發(fā)生重大變化,表現出延展性、內生性、復合性、潛在性、系統(tǒng)性五個特征。建構于風險個人責任的私法和傳統(tǒng)秩序行政的傳統(tǒng)風險治理變得捉襟見肘,個體不僅無法預知并單憑己力馴服風險,更無力自我承擔行為的后果,只能訴諸集體行動。社會國、規(guī)制國就是風險的國家責任承擔的具體形態(tài)。風險視閾下的社會國體現為國家對風險受害者的責任承擔,風險視閾下的規(guī)制國體現為國家對風險制造者的行為限定,通過規(guī)制手段來達到削弱風險的目的,即所謂的風險規(guī)制?!?br> ?
  風險是客觀存在與主觀認知的結合體,擺脫科學或民主的單一風險視角不足,需要明晰科學與民主的定位并通過協(xié)商民主下的風險溝通實現二者的統(tǒng)合。風險認知主要有客觀主義和主觀主義兩種路徑,風險的客觀主義,又稱之為風險的現實主義,將風險視為一種物質特性,不予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強調專家理性。風險的主觀主義,又稱之為風險的建構主義,由于風險本質是主觀的,風險議題亦是政治、道德、心理等多維的,取決于價值取向和內在偏好的差異。統(tǒng)合的前提是基于風險的二重性對風險規(guī)制中事實與價值予以界分,進而實現公眾、專家的各司其職、風險規(guī)制中涉及大量的事實判斷,例如風險的成因、規(guī)模、概率、性質以及規(guī)制風險手段的成本、效益等,應尊重專家理性。而風險規(guī)制中還涉及大量的價值選擇,例如風險規(guī)制的目標選擇,這些應尊重公眾,當公眾與專家各司其職時,即可避免這樣一種沖突。但也有些問題是事實與價值的交織,因此實現二者的統(tǒng)合尚需建立協(xié)商民主下的風險溝通機制,通過平等主體間的平等,自由的理性辯論,來達到專家理性與公眾認知的交流,從而促成共識。風險預防原則在另一方面擴大了國家的權力,國家在無明確證據情況下可采取行動,故在法律上應進行對國家權力的限制,包括比例原則、合理舉證責任分擔等。 
?
  中國正處于風險頻發(fā)期,除了地震、洪旱、冰雪、臺風、暴雨等傳統(tǒng)風險以外,以食品藥品安全為代表的產品質量風險、以礦難為代表的安全事故風險、以污染為代表的環(huán)境風險等后現代性的風險日益凸顯,對中國的安全與秩序提出嚴峻挑戰(zhàn),經濟法與這些議題存在或多或少的聯系,但是,經濟法在相關議題上話語不彰,亦沒有多少獨到見解,這部分歸因于經濟法中范式的陳舊。經濟法應當秉持開放性、多元化精神,積極引入風險規(guī)制范式,實現與風險社會呼應的自我革命?!?br> ?
  主題發(fā)言人:伊犁師范學院法政學院馬輝老師 
?
  題目:信息不對稱、決策瑕疵與投保人保護 
?
  保險合同中的專業(yè)性越來越強,保險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情況越來越明顯,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
  第一部分是保險人說明義務與保單通俗化。應飛虎教授提出,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既包括信息初始分布所造成的不對稱,也包括由于主體有限的信息理解能力所造成的信息不對稱。同時,在保險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也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侗kU法》第17條規(guī)定了保險人的一般說明義務,但該條沒有涉及違反說明義務的具體法律后果是什么。其中,尤為突出的是從制度的實施成本上來說,無論是一般的說明義務,還是對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的提示說明義務,在性質上均為主動性義務。同時,保險人說明義務的成本過高,從彌補專業(yè)知識不對稱的角度出發(fā),交易成本高昂的說明義務不是唯一的途徑,保單通俗化同樣可以平衡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專業(yè)知識的不對稱,而核心在于,保險人說明義務與保單通俗化能否矯正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投保人非理性決策?!?br> ?
  第二部分投保人的決策能力瑕疵。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信息處理方面。在現實生活中,投保人遠非經濟學假設中的經濟人那樣理性,而更多的是一個擁有一般智慧、一般信息處理能力存在理性瑕疵的普通人。在具體的保險關系中,投保人是一個“有限理性”的人,這種情況下真實、完整且易于理解的信息并不足以確保投保人可以做出理性的決策。投保人會更多的關注價格條款,而不關注非價格條款。投保人面對復雜信息時,會采取各種方式將信息簡化以提高決策效率,但這種對信息的篩選時常會出現錯誤,從而會導致非理性決策的出現。第二,決策方面的瑕疵。一方面,人的意志力常常會導致人們做那些他們明知的將與其長遠利益沖突的事情。另一方面,在排除外界因素干擾的情況下,投保人固有的有限信息處理能力亦會造成決策的失誤?!?br> ?
  第三部分現有法律制度的救濟。第一,保險猶豫期??紤]到投保人沖動決策的情況,投保人決策能力的瑕疵可能與信息不對稱無關。保監(jiān)會規(guī)定了“猶豫期”救濟制度。但是,該種救濟制度在以下幾個問題上還存在疑問:一是猶豫期能否解決所有的非理性締約情況?二是猶豫期能否使消費者做出理性決策?第二,保險人建議義務。根據德國《保險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保險合同訂立前,保險人應站在投保人角度、結合保險合同的實際情況,并在對投保人需求和風險進行評估的基礎上,向其提供適當的書面建議,并詳細說明建議理由。英國在判例中同樣確立了保險人的建議義務。我國保險人的建議義務規(guī)定在保監(jiān)會的監(jiān)管文件中。結論:建議義務雖然改變了投保人的保護機制,但在具體的執(zhí)行中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做進一步的研究?!?br> ?
  主題發(fā)言人:中山大學程信和教授發(fā)言 
?
  題目:憂患、奮斗與展望 
?
  一、憂患仍在,豈能等閑 
?
  第一,內外困境掃描。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事件在官方層面基本平息之后,經濟法事業(yè)面臨的局勢容許我們盲目樂觀嗎?請看:第一,來自經濟法學界外部批評與建議、責難與抨擊。例如,有人仍在宣揚“經濟法最終消亡論”。亦有友好人士關切的說:“經濟法仍處在風雨飄搖之中,應當加油?!比欢?,批評與建議,可稱為動力;責難與抨擊,亦可化為動力。第二,來自經濟法學界內部的分歧與分散、短視與動搖。如果我們在關系到經濟法生死存亡的重大原則問題上做沉默狀,或不置可否,就會讓人感到似乎缺底氣。因此,亟待同心同德、凝聚共識;亟待提高水準、增強信心?!?br> ?
  第二,關鍵在于自己。清醒的頭腦,科學的邏輯,不懈的努力,始終是勝利的保證。上述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相比較,我們認為,現在最要緊的應該是反省自己,檢討我們的不足,改進我們的研究。期待本次年會的主要收獲:交流大量頗有價值的信息資源,提出一些精辟的理論見解,展露若干獨到的研究方法,留下許多發(fā)人深省的探索路徑?!?br> ?
  二、總論分論,慷慨發(fā)聲 
?
  從本次年會收到的200多篇作品來看,呈現出這么幾個特點: 
?
  第一,作者的陣容是長江后浪推前浪。近200位作者中,除了一些耳熟能詳的老中年學者外,還出現了許多不太熟悉的新面孔,包括在讀博士生和碩士生?!?br> ?
  第二,論題的范圍是總論分論共一體。經濟法學人的目光是寬廣的?!稌h論文集》既討論了一些老問題,又討論了宏觀調控、市場監(jiān)管、產業(yè)促進、企業(yè)發(fā)展等方面的許多新內容。《反壟斷法》的意旨和適用是本次會議提交論文最多的選題,關注度之高,論證之細,舉證之實,堪為本次《會議論文集》的亮點之一。 
?
  第三,研究的進路是主義問題盡發(fā)揮。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事件過后,經濟法學界一位老前輩提出:經濟法要向前推進,根本的一條,就是要以科學的理論立足,以科學的理論服人。  
?
  此次《會議論文集》中,老中青學者對加強經濟法的理論研究發(fā)表了重要的意見,并且從不同的角度開展了創(chuàng)造。例如,論證了范疇(概念)、主體、權利、利益、風險、責任等等。 
?
  第四,創(chuàng)新的力度是高端大氣上檔次。本次《會議論文集》中,多篇論文都明確提出經濟法理論的創(chuàng)新問題。令人欣慰的是,的確也從某些方面作出了創(chuàng)新?!?br> ?
  第五,可喜的氣象是百家爭鳴出真知。本次《會議論文集》的又一個亮點是開展了有益的學術批評與爭議,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氣象,這是非常值得高興的?!?br> ?
  以上論述,作者的陣容——長江后浪推前浪,說明隊伍不斷層;論題的范圍——總論分論共一體,說明體系不脫節(jié);研究的進路——主義問題盡發(fā)揮,說明見解不脫俗;創(chuàng)新力度——高端大氣上檔次,說明水準不簡單;可喜的氣象——百家爭鳴出真知,說明風格不雷同?!?br> ?
  三、奮斗不息,力圖改觀 
?
  回顧以往,展望未來,至少可以悟出這么幾條: 
?
  第一點,我們的信念。經濟法學是客觀規(guī)律與主觀選擇的辯證統(tǒng)一,而并非“走到了盡頭”。 
?
  第二點,我們的目標。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提供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支持,而不是所謂“為自己謀個飯碗”?!?br> ?
  第三點,我們的氣勢。站在歷史和時代的制高點上把握經濟法學的命運,而不囿于“碎片化的條文釋義”。 
?
  第四點,我們的路徑。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不至于總陷在“被動應付狀態(tài)”。 
?
  第五點,我們的決心。創(chuàng)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經濟法學,而不在乎“別人說些什么”?!?br> ?
 ?。ㄓ涗浾砣耍翰苠\秋、郭金良、蔣亞楠、楊海東、呂程、劉若冰) 
?
?
  【版權聲明】感謝作者惠贈本文

?

全文
搜索

關注
微信

關注官方微信

關注
微博

關注官方微博

網絡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