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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起副會長出席2015年山東省“雙百”活動政法系統(tǒng)專場報告會并作報告

時間:2015-07-29   來源:辦公室  責任編輯: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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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張鳴起副會長為山東省政法系統(tǒng)領導干部做“雙百”活動專場報告

????????2015年7月15日,山東省2015年 “雙百”活動政法系統(tǒng)專場報告會在濟南成功舉辦。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鳴起作了題為《法治社會建設的若干問題》的專題報告。山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江汀出席報告會。報告會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鵬飛主持。

  張鳴起圍繞法治社會建設這一重大時代命題,對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行了系統(tǒng)深刻的闡釋和解讀。張鳴起指出,法治社會是指全部社會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也就是將社會權力和社會成員的行為納入法治軌道的一種社會類型。它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可謂并列關系,并共同構成了法治中國的主要內容。它要求各類社會主體及其社會權力依國家的法律制度和社會自治性的法規(guī)規(guī)范,在民主法治的軌道上的自主自治自律;各社會主體在法治范圍內對國家權力予以監(jiān)督與制衡,同時其思想、觀念、行為、習慣都滲透著民主的權利和權力意識與法治精神,進而形成社會的法治文明與生活方式。法治社會是中國建設發(fā)展的主觀選擇,是法治運行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認知水平提升的邏輯結果。建設法治社會是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迫切需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又奠定了法治社會建設的思想基礎。

  張鳴起指出,堅持走符合我國國情的法治社會建設道路,從宏觀上,就是要把自上而下黨政主導的推動與自下而上的基層行業(yè)自治相結合,法律機制需要與各種社會治理機制相兼容;從微觀上,就是要形成黨和政府依法治理社會、社會各主體依法自治和參與社會治理、社會公眾崇尚法治和自覺守法的良好局面。歸納起來,就是以堅持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以政府主導與社會共治為基本方式,以培育法治信仰、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為突破口,以構建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為重點,以形成多元融貫的規(guī)則體系為支撐,以健全公民依法維權機制和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為抓手,以發(fā)揮人民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為主渠道,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jié)、居民自治良性互動,達到整個社會和諧有序、健康發(fā)展。

  張鳴起提出當前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幾項重點任務是: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清除制約法治社會建設的障礙因素;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夯實法治社會建設重要支撐;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暢通法治社會建設途徑;推進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完善區(qū)域性法治評估指標體系。

  中國法學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增勇參加報告會。參加報告會的人員有:山東省各市黨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各市聯(lián)系政法工作的副市長,省委政法委、省政法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各市政法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各縣(市、區(qū))政法委書記等400余人。

報告會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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