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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新時代如何踐行發(fā)展“楓橋經驗”?第13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在華政舉行

時間:2018-07-11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新民晚報訊(記者 易蓉 實習生 劉玉璐)上世紀60年代,浙江楓橋干部群眾創(chuàng)造了“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如何踐行和發(fā)展“楓橋經驗”,化解新時代社會矛盾?昨日,以“新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為主題的第十三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在華東政法大學舉行,與會專家、學者從學術角度探究“楓橋經驗”的理論和實踐,為中國社會治理提供智力支持。

  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指出,經過幾十年的發(fā)展變化,“楓橋經驗”更加成熟,也更加系統(tǒng)化,要把“楓橋經驗”蘊含的規(guī)律性認識概括出來,為其不斷豐富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靶聲r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反映到基層社會,突出表現為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僅僅是豐衣足食、矛盾化解、安定有序,而且也包括民主參與、依法維權、社會和諧、風尚良好,共享建設改革發(fā)展的成果。要準確把握新時代基層社會矛盾的深刻變化,積極推動‘楓橋經驗’轉型升級。”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寅表示,目前上海正在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著力增強各項改革舉措的系統(tǒng)性、整體性、協(xié)同性,優(yōu)化法治環(huán)境。其中健全多元化解糾紛解決機制,推進矛盾糾紛前端治理是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內容,“新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這一學界和實務界共同關心的議題,在上海具備得天獨厚的研究和實踐條件。

  華東政法大學校長葉青認為,要立足“楓橋”文本,詮釋社會治理的“中國故事”;要創(chuàng)造性轉換“外來話語”,盡快擺脫“學徒”狀態(tài);塑造“可對話”的社會治理話語體系。他認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為中國社會治理定下基調,“‘共建’的核心目標在于解決政府與社會關系,明確不同主體的角色與作用及其實現機制;‘共治’的核心在于解決公民有序參與問題,實現權利與權力的平衡與統(tǒng)一;而‘共享’的核心目標在于解決‘為誰治理’這一價值定位問題?!倍皸鳂蚪涷灐笨梢詮纳鐣W、公共管理、政治學以及哲學等層面上展開;“共建共治共享”的學術建構應該立足中國改革的文本背景,在堅持“批判性”“建設性”學術原則的基礎上,為中國的社會治理實踐提供智力支撐。

  中國法學青年論壇是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指導,是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三大法治論壇之一。第六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及第十三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主題征文頒獎儀式同時舉行。

  新聞鏈接:http://newsxmwb.xinmin.cn/chengsh/2018/07/09/31404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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