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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周東平作部級專項課題匯報

時間:2017-09-27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周東平

尊敬的各位領(lǐng)導,各位同仁:

  首先,請允許我代表課題組所有成員感謝在座的中國法學會領(lǐng)導、各位同仁、感謝點評我的蘇亦工教授,謝謝你們撥冗出席我們的課題匯報會。我們的課題組正在進行的是中國法學會2016年度部級專項課題《董必武法學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內(nèi)在聯(lián)系研究》,課題組負責人是廈門大學法學院的孫麗巖副教授。

  一、課題研究的進展情況

  (1)嚴格按照課題《申請書》既定計劃和課題設計開展研究,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就緒。課題組負責人組織成員閱讀《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法學文集》等原始文獻,并參考孫琬鐘先生主編的《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精選文集(上、下)》和《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一至十四輯),對董必武先生法學思想做了初步的概括、歸納和梳理工作,同時閱讀和收集《鄧小平文選》、《論三個代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對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中共中央領(lǐng)導集體圍繞法治所提出的思想和理論觀點分別進行了整理。

  (2)課題組定期召開成員會議,集思廣益。按照課題計劃,截至目前本課題召集課題組會議五次。第一次會議主要是召集課題組成員進行了內(nèi)部分工,確定了各自負責的范圍和工作開展時間。第二、三次會議主要就前期收集到的課題資料相互交換信息,確定了課題成果的最終形式、章節(jié)分工。第四、五次會議分別對課題的前半部分工作進行總結(jié)。第四次會議主題為“董必武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主要內(nèi)容”,由課題組成員各自匯報所收集和整理的部分,課題負責人匯總歸納。第五次會議主題為“董必武法學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內(nèi)在聯(lián)系研究”,在前述成果的基礎上,探討和分析二者之間的一致和差異的具體體現(xiàn)。

  (3)課題研究分階段有條不紊地進行。

  本課題分為三個階段——理論梳理、理論比較與分析、實證研究。目前已完成前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理論梳理階段,按照分工,課題組的成員分別搜集和整理了有關(guān)董必武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的資料,包括董必武先生和歷屆中共中央領(lǐng)導人的作品集、文選文集、自傳以及相關(guān)文史資料等,歸納每一種理論的主要觀點、理論依據(jù)。在第二階段——理論比較與分析階段中,在課題組成員的通力合作下,課題組通過表格的形式對每一種理論進行共同點和區(qū)別點進行梳理和歸納,直觀了然地揭示出二者之間的趨同和差異,并且通過對比,總結(jié)和歸納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所特有的時代性,凸顯其對董必武法學思想的超越和發(fā)展。目前處在第三階段——實證研究當中,下一步研究將結(jié)合新的時代背景(例如,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反腐、司法體制改革等等)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發(fā)展所提出的新要求,探討董必武法學思想對其發(fā)展與完善有何理論價值和現(xiàn)實指導意義。

  (4)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本研究尚存在以下幾點不足之處:

  ?理論歸納和梳理的局限性:由于本課題涉及跨學科研究,對于董老的法學思想相對缺乏深入的挖掘,對理論的把握和理解不夠到位,在梳理總結(jié)各種理論的過程中可能存在局限性。

  ?比較分析的局限性:由于董老法學思想的提出集中在上世紀建國初期,鑒于不同的時代背景,可能難以站在同時代的角度去深入理解他的思想觀點及其背后深意,在進行理論對比時可能存在一定時代局限性。

  ?研究資料的局限性:現(xiàn)有的文獻資料較為陳舊,多為原始的舊版本,缺乏較新的資料支持。

  改進措施:

  ?針對理論歸納和梳理,考慮增加課題組會議次數(shù),方便進行信息互換和溝通,同時擬通過向有關(guān)領(lǐng)域的研究專家咨詢的方式,從多角度、多層面加深對董老先生法學思想以及理解中共領(lǐng)導人法學思想的理解程度。

  ?針對不同時代背景下的理論比較分析弱點,在后階段將結(jié)合新的社會時代背景(例如可以同十九大的召開相聯(lián)系)加以分析;同時加強對相關(guān)歷史資料的學習,增強理論比較研究的時代特色。

  ?針對研究資料的匱乏,在后階段本研究將投入更多的時間搜集和整理最新的關(guān)于各種理論的一手研究文獻、資料。

  二、研究的核心內(nèi)容

  本研究的核心內(nèi)容在于通過梳理董必武法學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的不同理論觀點,了解各自獨特的、科學的法學思想內(nèi)涵,把握其中的核心要義與本質(zhì)特征,進而客觀、全面和系統(tǒng)地分析和研究董必武法學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之間存在的內(nèi)在聯(lián)系及其主要表現(xiàn)。對其聯(lián)系的分析將一分為二,一則前者對后者的啟示和影響,特別是特定時代下董老高瞻遠矚的法治思想;二則后者對前者的繼承與發(fā)展兩方面,尤其是新時代背景下如何傳承與發(fā)展。

  三、 難點及疑點

  課題組經(jīng)過探討,認為本文的研究難點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厘清董必武先生提出的“法制”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的“法治”兩個概念間的差別與聯(lián)系及其背后的深層次歷史原因等等,這是分析兩種法學思想聯(lián)系的重要前提,這種比較既是穿越時空的但也是相互融合的。

  第二,如何對董必武先生法學思想中的核心觀點——“依法辦事”思想內(nèi)涵和主要內(nèi)容的精準理解與把握,雖然課題組負責人在之前發(fā)表的文章中已經(jīng)進行了闡述,但如何由點及面將其與涵蓋面更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相關(guān)聯(lián),課題研究可能要靈活處理寫作中收、放的關(guān)系,寫得范圍過窄會存在片面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缺陷,寫得過于寬泛又會脫離董老的精髓。

  第三,對董必武法學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大量史學資料,對二者聯(lián)系的解讀不能僅從各自的歷史發(fā)展獨立展開,而要既從歷史的、宏觀的角度,也要基于當代、微觀的角度進行分析,而當前相關(guān)的歷史資料較為陳舊,新的資料難以挖掘。例如當前主要的資料就是1986年出版的《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2001年出版的《董必武法學文集》等幾種一手資料和《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與非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組織下的其他研究文章等二手資料,其他資料非常有限。一是尚有很多涉及董必武的文件資料沒有解密,使得研究者難以獲取;二是對董老在中央蘇區(qū)時期涉及法制思想的資料發(fā)掘、整理和研究目前我們掌握的不多。這可能會導致在董老法治思想歸納時的重復研究現(xiàn)象難以避免,如何體現(xiàn)課題研究成果的新意可能還需要進一步思考。

  各位領(lǐng)導、各位同仁,以上是我們課題組向大家匯報目前的課題進展情況和遇到的問題,限于課題組成員的知識面和研究水平,我們懇請在座的各位能不吝賜教,給我們的課題研究指明進一步努力的方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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