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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過程

時間:2014-04-03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1.啟動評選程序。2013年4月26日發(fā)布了《關(guān)于開展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活動的通知》和《中國法學會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評選辦法”)。
  2.初評評選。由中國法學會主管的研究會、省級法學會、全國性法學社團、法學重點院校所等分別組成初評評選委員會評選出本單位、本地區(qū)的1至2名候選人。截至9月20日,共有78名推薦人選經(jīng)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的材料審核,成為第七屆“十杰”候選人。
  3.候選人公示。2014年1月14日,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將第七屆“十杰”候選人推薦人選(共78名)名單進行公示。截至1月24日公示期屆滿,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未收到有效異議。
  4.制定評選工作辦法。2014年1月17日,中國法學長會長辦公會議在“評選辦法”的基礎(chǔ)上通過了《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評選工作辦法”)。依據(jù)該“評選工作辦法”,評選程序分為評選委員的分組評審、集中投票和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決定兩個階段。
  5.評選委員會評選。2014年1月27日舉行了評選委員會評選會議。評選委員會由中國法學會部分副會長、常務理事和學術(shù)委員會委員組成,共44人。評選委員會及評選工作由評選委員會主任陳冀平同志主持。43名委員參加了評選委員會會議。會議在完成既定的全部議程之后,產(chǎn)生了31名擬獲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及提名獎稱號的大名單。
 ?。?)分組評審。為了確保評選工作公正進行,最大可能減少干擾正常評選秩序的因素,評選委員會對全部候選人和評委采取現(xiàn)場隨機分組的方式,各分為4個組,改變了以往按照學科分組的做法,避免了候選人事先知道評委是誰的情形。每個評審組各設2位召集人,評委人數(shù)大致相同。78名候選人分為院校所候選人70名、法律實務部門候選人8名。每組候選人為數(shù)量大致相當法院校所候選人和8名實務部門候選人。
  各委員充分審閱本組候選人材料(包括候選人的申報材料和評選委員會辦公室事先按照評選指標編制的相關(guān)信息),進行記名獨立打分。各評審組按照得分多少進行排序。實務部門候選人單獨排序。
 ?。?)集中投票。評選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聽取各評審組召集人關(guān)于分組評審的情況介紹,審閱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提交的各評審組候選人得分排序表和全部候選人材料,在討論和評議的基礎(chǔ)上,投票產(chǎn)生入圍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及提名獎稱號獲得者的30人名單。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其中,對法律實務部門候選人進行單獨投票。
 ?。?)評選委員會評選結(jié)果。會議順利地產(chǎn)生了入圍“十杰”及提名獎的候選人共31名。其中法學院所候選人28名(最后兩位票數(shù)并列),實務部門候選人3人。評選結(jié)果在評選委員會全體會議上予以宣布。
  6.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決定。2014年2月21日,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在京召開。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同志、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同志、其他副會長共15人出席會議,王樂泉同志主持。在會上,張文顯副會長代表評選委員會介紹了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前一階段的工作情況。審議決定采取無記名投票的形式進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共15人參加了投票。投票在1月27日評選委員會投票結(jié)果的基礎(chǔ)上進行。按照投票規(guī)則,第一輪投票共有9位候選人得票數(shù)超過半數(shù)而當選,第二輪從第一輪得票數(shù)未過半數(shù)但最靠前的2名候選人中產(chǎn)生1位當選者。該10位候選人獲得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均列1月27日評選委員的評選票數(shù)前15名)。其余20位候選人獲得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會前,評選委員會辦公室接到關(guān)于評選委員會會議產(chǎn)生的31位候選人中有1位候選人的申報資格存疑的反映。經(jīng)核查,因該候選人第一次推薦無效,第二次推薦超出《評選辦法》的申報截止時間,決定取消該候選人參加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決定的資格,同時對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上的疏漏進行了批評教育。
  7.結(jié)果公布。2014年2月21日晚,中國法學會發(fā)布了《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結(jié)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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