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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進“雙基強化、三治融合”進入實施階段

時間:2019-09-17   來源:  責任編輯:yyx

  9月10日,湖北省推進“雙基強化、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宜都)試點動員會議在宜昌宜都召開。

  會前,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對開展試點工作作出批示。他指出,開展“雙基強化、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宜都)試點,是湖北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加快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探索。

  蔣超良要求,湖北省法學會要按照省委要求,協(xié)調相關地方和省直有關部門、研究機構,共同把試點工作抓出成效,力爭形成在全省面上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羅永綱出席動員會并講話。

  羅永綱說,開展“雙基強化、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試點,要通過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推動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jié)、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解決好“誰來治”“如何治”的問題,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平安湖北建設、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需要,必須提升站位、充分認識開展“雙基強化、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試點的重要意義。

  羅永綱強調,推進試點工作中,要始終堅持黨建引領,把黨組織的“觸角”延伸到社會治理的每個“末梢”,推動齊抓共管、強化社會參與,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擴大民眾有序參與,及時回應群眾最怨、最煩、最恨和最憂、最急、最盼的問題,增強群眾獲得感;要始終堅持“三治融合”,充分體現(xiàn)“融”的優(yōu)勢、發(fā)揮“合”的作用,使循法而行成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加快構建基層社會治理的善治新體系;要始終堅持重心向下,從基層最小單元、最小細胞抓起,優(yōu)化資源配置、健全智慧治理機制、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推動基層社會治理觸角向每個社會角落延伸。

  8月31日,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湖北省推進“雙基強化、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宜都)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6大類20項子任務,包括開展“書記到我家”“黨員輪值”“法律服務圈”等具體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宜都要通過2至3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基層社會治理“湖北樣板”。

  湖北省法學會會長傅德輝在會上作工作部署。他說,為認真落實省委常委會的要求,省法學會組織專班與宜昌、宜都的同志們聯(lián)手起草了《湖北省推進“雙基強化、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宜都)試點實施方案》,方案體現(xiàn)了政治性、實用性、群眾性、創(chuàng)新性、簡潔性的五大特點。

  傅德輝提出,在全面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大背景下,堅持在黨建旗幟的統(tǒng)帥下,以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試點工作就能抓住重點、突破難點;“三治”融合關鍵在“融”,要點在“融”,難點也在“融”,在這里“融”既是講工作方法,也是講目標要求。

  傅德輝說,本次試點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融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是一大特色;試點成功的基礎在教育,核心是教育,要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村入戶、加強法治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要堅持從實際出發(fā)的工作方法,經常思考“群眾在想什么”“我們能夠提供什么”“我們在試點應該怎么做”這三個問題,讓群眾真正成為試點的主角主體。

  傅德輝認為,試點工作的重心在村和社區(qū)、難點在村和社區(qū),活力也在村和社區(qū),各項安排都要圍繞中心、服務中心,突出針對性、實效性,堅決避免和防止形式主義和表面文章。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劉太平在會上宣讀了蔣超良的批示。宜都市委書記羅聯(lián)峰在會上作動員報告。

  會后,與會人員還前往宜都五眼泉鎮(zhèn)雞頭山村和陸城街道八字橋社區(qū)綠洲新城小區(qū)實地調研。

  湖北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團省委、省婦聯(lián)、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農業(yè)農村廳、省法學會的有關負責人及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的專家學者參會。宜昌市有關方面和部分縣市區(qū)代表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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