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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重要思想

時間:2022-07-06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編輯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重要思想

李?林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十一個堅持”的第三個堅持,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方向性、唯一性的重要地位,發(fā)揮著引領性、決定性的重要作用。

  

  一、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舉措也沒有意義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歷史的必然結論,是中國共產(chǎn)黨百年探索的智慧結晶。回顧百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探索推進法治建設的輝煌歷史,總結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各項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舉出十幾條、幾十條,但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jīng)驗的集中體現(xiàn),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從根本上保證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

  方向決定前途,道路決定命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guī)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在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問題上,必須向全社會釋放正確而明確的信號,指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統(tǒng)一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認識和行動。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fā),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f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等于關起門來搞法治。我們要注重研究借鑒國外法治的有益經(jīng)驗,學習借鑒世界上優(yōu)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學習借鑒不等于是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簡單照搬照抄。

  

  二、深入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歷史方位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和中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有其明確的時代坐標和歷史方位。

  一是相對于美、英、法、德等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道路而言,我們所走的是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法治的本質特征和政治屬性上,我們的法治“姓社”,它們的法治“姓資”。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最大的區(qū)別。我們決不能照搬照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模式,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二是相對于蘇聯(lián)、越南、古巴等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法治道路而言,大家都堅持法治建設的社會主義性質和發(fā)展方向,但我們所走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我們要學習借鑒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法治建設的有益經(jīng)驗,但決不能復制克隆它們的法治模式。實踐充分證明,照搬照抄別國的法治模式、亦步亦趨照走別國的法治道路,注定不會成功。

  三是相對于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作家關于理想社會主義社會及其國家治理的設想預測,我們現(xiàn)在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我國走的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治道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在以往的世界社會主義中沒有解決得很好。馬克思、恩格斯沒有遇到全面治理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他們關于未來社會的原理很多是預測性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后不久就過世了,沒來得及深入探索這個問題”。我們黨領導人民開辟和拓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把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中國法治建設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chuàng)造。由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具體國情和實際條件所決定,我國法治建設在一些方面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四是相對于我國歷史上中華法系和中華傳統(tǒng)法律文化、法律制度而言,我們走的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的法治發(fā)展道路。我們要“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夯實法治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代中國的偉大社會變革,不是簡單延續(xù)我國歷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簡單套用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作家設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國家社會主義實踐的再版,也不是國外現(xiàn)代化發(fā)展的翻版。建設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國,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而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fā),走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

  

  三、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走自己的路,是黨的全部理論和實踐立足點,更是黨百年奮斗得出的歷史結論。我們黨領導人民開辟和拓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確認、促進和保障中華民族從站起來、富起來邁向強起來的法治強國之路,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的民主法治發(fā)展之路,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以保障人民權益為根本目的的法治幸福之路,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良法善治之路,是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法治強國,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圓夢之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之所以創(chuàng)造出“兩大奇跡”,同我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我們要樹立道路自信、保持法治定力,一切從我國實際出發(fā),矢志不渝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指出,中國共產(chǎn)黨和中國人民將在自己選擇的道路上昂首闊步走下去,把中國發(fā)展進步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奮力開啟法治中國建設新征程。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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