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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所謂“憲政”的本質區(qū)別

時間:2023-03-03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lh

深刻把握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所謂“憲政”的本質區(qū)別

張文顯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2004年3月,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習近平同志在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浙江代表團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時,就明確提出:“依法治國,核心是依憲治國;依法治省,核心是依憲治省?!秉h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根據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落實依法執(zhí)政的實踐要求,更加明確提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①,并深刻指出“我們講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同西方所謂‘憲政’有著本質區(qū)別,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②。那么,如何深刻把握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所謂“憲政”的本質區(qū)別,如何在本質上將二者劃清界限呢?


  一、階級本質不同

  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qū)別首先在于中西憲法的階級本質不同。

  根據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和馬克思主義國家和法的原理,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指出,國家是屬于統(tǒng)治階級的各個個人借以實現(xiàn)其共同利益的形式,這些“占統(tǒng)治地位的個人除了必須以國家的形式組織自己的力量外,他們還必須給予他們自己的由這些特定關系所決定的意志以國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現(xiàn)形式”③。馬克思指出:“法的關系正像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fā)展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④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更為明確地指出,資產階級的法“不過是被奉為法律的你們這個階級的意志一樣,而這種意志的內容是由你們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來決定的”⑤。馬克思主義創(chuàng)始人的這些經典論述從法與統(tǒng)治階級、國家、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必然聯(lián)系中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質,以“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的判斷來表征法的本質。此處的“統(tǒng)治階級”,泛指經濟、政治、意識形態(tài)上占支配地位的階級,在剝削階級社會分別指奴隸主階級、封建地主階級、資產階級,在社會主義社會則是指由工人階級及其同盟軍所構成的全體人民。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而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歸根結底又是由其所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是伴隨物質生活條件變化而變化的,因此法律也隨之在變化著。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一國法律體系的核心。從“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的科學論斷出發(fā),可以合乎邏輯地得出“憲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xiàn)”的結論。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是資產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xiàn),而這種意志的內容是由以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為核心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其基本特征是資本家占有生產資料,用雇傭勞動的方式購買和使用無產者的勞動力,占有勞動者所創(chuàng)造的剩余價值。以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為經濟基礎建立起來的資本主義法律制度,其根本任務是維系有利于資產階級的經濟和政治秩序,這是資本主義憲法的首要作用。正因為如此,馬克思指出,資產階級社會的“憲法首先要確立的是資產階級的統(tǒng)治”⑥。恩格斯也指出,被資本主義憲法宣布為最主要人權之一的,不過“是資產階級的所有權;而理性的國家、盧梭的社會契約在實踐中表現(xiàn)為,而且也只能表現(xiàn)為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國”⑦。

  從資本主義國家憲法的基本原則足以看出其階級本質。資本主義國家憲法通常有三大原則:其一,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原則。從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明確宣告“財產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以后,各資本主義國家憲法幾乎都規(guī)定了這條原則。這可以說是西方憲法最根本的原則。但是,由于主要的社會財富壟斷在少數資本家手中,因此這條原則本質上是保護資產者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資產階級才是這一原則的真正受益者。其二,分權制衡原則。資本主義國家憲法基于孟德斯鳩、洛克等思想家提出的“權力定律”,把公權力劃分為不同部分(例如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等)并由不同部門行使,其意圖在于讓資產階級內部各個利益集團互相牽制、互相監(jiān)督,以維護資產階級的共同利益。其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這個原則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但是也應看到,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這一原則的法律意義和社會意義是不同的。盡管所有公民在法律條文上享有平等的權利,但法律條文中的權利只是一種可能性,權利的實現(xiàn)離不開必要的社會條件,在經濟資源、政治資源、文化資源和信息資源實際不平等占有的情況下,平等的權利宣示對許多普通勞動者來說,很少具有實際意義。恩格斯曾經犀利無比地揭露資本主義法律原則的階級本質,指出“對資產者來說,法律當然是神圣的,因為法律是資產者本身的創(chuàng)造物,是經過他的同意并且是為了保護他和他的利益而頒布的……而在工人看來當然就不是這樣……法律對他來說是資產者給他準備的鞭子”⑧。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建立在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上層建筑,是在結束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歷史、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和“舊法統(tǒng)”的基礎上形成的,反映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會理想和價值追求。我國憲法作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則是全體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xiàn)和最高體現(xiàn)。我國憲法規(guī)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些規(guī)定以根本法形式集中表達了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既不同于西方憲法,也不同于近代以來我國曾經出現(xiàn)的舊憲法?!雹帷拔覀凕h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集中了人民智慧,體現(xiàn)了全體人民共同意志,實現(xiàn)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高度統(tǒng)一,克服了一切舊憲法只代表少數人意志、為少數人利益服務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廣大人民擁護和遵行,具有顯著優(yōu)勢、堅實基礎、強大生命力?!雹?/span>

  以上分析說明,我們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所“依”之憲與西方憲政所“依”之憲在階級本質上是根本不同的,由此決定了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同西方“憲政”有著根本性區(qū)別。我們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依據的是體現(xiàn)全體人民共同意志、維護最廣大人民利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憲法,而西方“憲政”依據的是體現(xiàn)資產階級共同意志、維護少數資產者根本利益的資本主義國家憲法,二者不可同日而論。

  

  二、國家本質不同

  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qū)別其次在于國家本質不同。根據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國家的科學定義,國家是在經濟上從而也在政治上、意識形態(tài)上占統(tǒng)治地位的階級對其他階級實施統(tǒng)治的工具,這就是國家的本質。這種本質的集中體現(xiàn)就是國體和政體。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和總章程,規(guī)定的是國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項,而國體和政體恰是任何一個國家憲法最根本的制度規(guī)定。

  據《不列顛百科全書》考證,“憲政”概念的發(fā)明者是英國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約翰·洛克,其賦予“憲政”概念的最初涵義指“君主立憲”和“分權”,后來被資產階級學者廣泛使用,負載的內涵越來越膨脹。目前,“憲政”(constitutionalism)已經成為西方政治學和法學普遍使用的一個核心概念。然而,對這個概念卻存在不同的解讀。自由主義者、新自由主義者、民主主義者、社會民主主義者、“左派”“右派”“中間派”等賦予它的語義和意義不盡相同,但總體而言,他們以“憲政”概念來標榜“人民主權”“立憲共和”“三權鼎立”(“分權制衡”)“司法獨立”“政黨輪流執(zhí)政”“代議民主”“兩院制”等,說來說去,就是以美國、法國、英國、德國、瑞典等西方國家為代表的憲法政治體制。

  西方“憲政”,是以國家和社會的對立為前提的,因為市民社會不放心政治權力而設計出來“三權鼎立”“聯(lián)邦制”等政治體制;是資產階級內部因為利益沖突而分化為不同利益集團在政治上的集中表現(xiàn),無論是“多黨制”還是“兩院制”,都是資產階級瓜分國家權力、讓權力更好為自己服務的政治操弄,是資產階級政黨彼此斗爭和博弈的工具。所以,“憲政”就其政治本質而言是資產階級專政。西方資產階級堅持“憲政”,實質就是維護資產階級專政國體,維護以“三權鼎立”“多黨制”“兩院制”為典型的資產階級國家政體。在對外關系上,“憲政”是一種政治意識形態(tài),是西方國家向外輸出其政治價值觀和政治模式的工具。所以,必須認清西方“憲政”的國家本質,揭露其政治虛偽性、制度狹隘性、歷史局限性,切勿陷入“憲政拜物教”。

  對西方資產階級“憲政”以及國民黨反動派的所謂“憲政”,毛澤東同志曾經進行過深刻分析,揭露了資產階級“憲政”的實質,指出,表面看,“憲政就是民主的政治”,但其實質是“資產階級一個階級來專政”?“實際上都是吃人政治”?。根據毛澤東同志在《論人民民主專政》《新民主主義論》等著作中的論述,所謂“憲政”,包括了一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而關于國體和政體,毛澤東同志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個國體問題,從前清末年起,鬧了幾十年還沒有鬧清楚。其實,它只是指的一個問題,就是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爸劣谶€有所謂‘政體’問題,那是指的政權構成的形式問題,指的一定的社會階級取何種形式去組織那反對敵人保護自己的政權機關?!?這就是說,國體指的是國家的性質,也就是由哪個階級掌握國家權力、為誰服務;政體指的是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也就是統(tǒng)治階級怎樣掌握國家權力、如何運用國家政權。國體和政體密不可分,國體決定政體,政體體現(xiàn)國體。

  西方政客和學者往往回避“憲政”之國體的一面,掩蓋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本質,而宣揚以“三權鼎立”“議會民主”“多黨制”等為典型的政體的另一面。西方憲法更是極力掩蓋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本質,而專注于精致的政體設計和政體運行。與西方憲法截然不同,我國憲法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地規(guī)定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比嗣衩裰鲗U▽θ嗣駥嵭忻裰鳎瑢Ψ磩优珊蛿硨﹄A級實行專政。也就是對絕大多數人實行民主,用說服教育、協(xié)商對話等方式解決人民內部矛盾,而對極少數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則必須使用政法機關、人民軍隊等國家機器進行制裁。這是與一切剝削階級國家的國體根本不同的。這樣的國體是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徹底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的偉大革命成果,它表明億萬中國人民從此當家作主,成為了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我國憲法也規(guī)定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辈θ嗣翊泶髸贫鹊闹贫纫x作出規(guī)定和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國家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span>

  即使撇開西方“憲政”國體一面不說,就其政體那一方面,也與我國憲法確定的政體格格不入。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國情、自己的歷史、自己的愿景。如何在十四億多人口的大國、世界上最大的發(fā)展中國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推進民主政治和法治,以民主制度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沒有任何現(xiàn)成的答案,找不到現(xiàn)成的教科書、“教師爺”,不可能簡單套用西方民主法治現(xiàn)代化的模板。我們只能立足中國國情,從中國實際出發(fā),用馬克思主義國家和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的理論指導自主性原創(chuàng)性實踐,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新中國70多年的實踐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fā)展要求的唯一正確道路,我們的憲法是充分體現(xiàn)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fā)展進步、保證人民創(chuàng)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xiàn)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

  首先,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zhí)政,而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執(zhí)政地位不動搖?!爸袊伯a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新中國的繁榮富強。堅持中國共產黨這一堅強領導核心,是中華民族的命運所系。”?“憲法是我們黨長期執(zhí)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zhí)政地位,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核心地位,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yōu)勢,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從“五四憲法”到現(xiàn)行憲法,我國憲法都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確定了中國共產黨的執(zhí)政地位,這是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長期執(zhí)政的合法性制度安排。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長期執(zhí)政既是由歷史決定、人民選擇的,也是憲法規(guī)定和賦予的。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正是順應了中國政治文明發(fā)展的歷史規(guī)律,符合全體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尊憲行憲的必然要求,也正是我們黨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使憲法先進制度成功轉化為治國理政的強大效能,充分發(fā)揮了憲法在推進和保障中國式現(xiàn)代化和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彰顯憲法在改革開放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中的制度偉力,進一步夯實了法治中國的法理基石。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我國憲法同西方憲法、社會主義法治同資本主義法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與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最大區(qū)別。在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們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絕不搞西方所謂“兩黨制”“多黨制”,不搞多黨競爭制、政黨輪流執(zhí)政、輪流坐莊,決不允許出現(xiàn)代表不同利益的政治集團之間爭權奪利,堅決防止出現(xiàn)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xiàn)象,堅決避免出現(xiàn)各政黨相互掣肘、內耗嚴重、國家撕裂、禍國殃民的現(xiàn)象。

  其次,我們不搞“三權鼎立”那一套,我們堅持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xiàn)“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其機理在于:第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xiàn)黨的領導權和執(zhí)政權的制度載體,有利于發(fā)揮黨在國家政治和公共事務中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各項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zhí)行。第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xiàn)形式。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充分發(fā)揮作用,才能把人民的意志科學有效地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法律,使國家治理始終符合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擁護,使人民當家作主不會淪為一句空話。第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法律制度保障。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依法治國首要的就是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來展開和推進國家各項事業(yè)和各項工作,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xiàn)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第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貫徹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平臺,有利于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促使各類國家機關提高能力和效率、增進協(xié)調和配合。

  總之,我們堅持在中國共產黨的統(tǒng)一領導下,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內,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各國家機關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協(xié)作,既充分發(fā)揚民主、又有效進行集中,科學、民主、高效地行使立法權、監(jiān)督權、行政權、監(jiān)察權、司法權等國家權力,充分發(fā)揮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政治制度優(yōu)勢,絕不搞所謂“三權鼎立”,絕不搞所謂“議會民主制”和“上院–下院”“參議院–眾議院”等形式的“兩院制”,決不允許出現(xiàn)西方政體下常見的那種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等權力異化現(xiàn)象和弊端。


  三、價值本質不同

  由階級本質、國家本質的不同所決定,我們實行的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qū)別還體現(xiàn)于二者的價值本質不同。

  近代以來的西方“憲政”,無論裝飾得多么華麗、設計得邏輯多么嚴密、語句打磨得多么迷離,實質都是以資本為中心,服務于、服從于資本支配社會、統(tǒng)治國家、掠奪他國的經濟政治邏輯,都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實施資產階級專政的制度設計,都是為資本家利益集團、資產階級政黨服務的法律工具。而我們實行的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人民立場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根本立場。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強調指出:“黨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黨執(zhí)政興國的最大底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義是最強的力量。”“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堅持為人民執(zhí)政、靠人民執(zhí)政,堅持發(fā)展為了人民、發(fā)展依靠人民、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一歷史經驗概括充分說明,人民是中國共產黨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宗旨和力量源泉所在。

  首先,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秉持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的唯物史觀,把維護和發(fā)展人民的權益作為根本目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護人民權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只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我們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和基本政治權利等不受侵犯,保證公民的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們把人權法治保障作為人權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主題,切實把人權保障貫徹到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各個環(huán)節(jié)。

  其次,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旨在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xiàn)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人民民主是憲法的基石、靈魂和生命。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就是要支持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讓人民民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和法治道路上永放光芒。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深化對民主政治發(fā)展規(guī)律的認識,把包括民主選舉、民主協(xié)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等在內的人民民主概括為“全過程人民民主”,提出“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我國現(xiàn)行憲法既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制度成果,也是實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保障,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就是要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使各方面制度和國家治理更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激發(fā)人民創(chuàng)造活力。

  再次,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我們黨把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根本價值,不斷地完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的制度體系,使法治建設和法治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zhí)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憲法實踐之所以獲得人民擁護和支持,我國憲法之所以保持生機活力,其根本原因和法理根基正在于始終堅持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證了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這是我們的制度優(yōu)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qū)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這也構成了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根本界線。

  從理論和制度上劃清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qū)別,最終要體現(xiàn)在憲法實踐中,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這正是本文的落腳點所在。

  

  作者: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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