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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報頭版報道吉林省法學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時間:2016-06-12   來源:吉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5月15日,《吉林日報》頭版刊發(fā)記者粘青的長篇報道,宣傳、推介吉林省法學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并配發(fā)短評。報道和短評全文如下:

從百姓需求出發(fā)

——聚焦省法學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2012年,遼源市孫某前夫因犯詐騙罪被判刑7年,孫某不服,長年到省市上訪。遼源市委、市政府和審判機關領導多次接訪,解答孫某提出的疑惑和問題,但孫某仍然不滿,堅持上訪不斷,甚至多次到市委機關大鬧。針對孫某的信訪問題,遼源市委政法委責成市法學會啟動專家咨詢服務程序,邀請信訪法律專家服務站專家團隊成員——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傅穹,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于曉光等多名法律專家到遼源市參與案件評查、公開聽證。多位專家深入分析案情,就相關法律問題面對面接受孫某咨詢,解答有關問題,使孫某認清了前夫詐騙行為的社會危害,解開了心中的疑惑,表示不再上訪。孫某聘請的兩名資深律師說:“遼源市請專家學者從第三方的角度幫助研究疑難案件,說服力強,我們很服氣?!?/span>

  邀請專家學者到基層開展法律咨詢服務、解答群眾訴求,僅僅是全省法學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一個縮影。近年來,省法學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法學會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部署,依托全省法學法律資源,主動延伸服務觸角,加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在眾多領域,以多元化方式,提供公益性、專業(yè)性、中立性、靈活性和聯動性的有效服務,受到群眾歡迎。

  延伸觸角,在服務中彰顯價值

  法律是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需求,特別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人民群眾對法律的需求更加迫切。省法學會領導班子敏銳地關注到了這種社會需求,決心探索和創(chuàng)新法學會組織建設和服務模式,克服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和娛樂化的傾向,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走出機關,面向群眾,把法學會組織和法律服務工作像毛細血管一樣延伸到社會基層、延伸到群眾身邊,在服務中彰顯法學會組織的自身價值。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重視和支持下,2012年,全省市縣兩級全部成立了法學會。與此同時,省法學會主要領導就加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進行專題調研,經過充分論證,決定創(chuàng)新基層法律服務載體——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建設法律服務站。為此,省法學會指導遼源市法學會先行試點,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后,要求各市縣法學會全面推進基層法律服務站建設。2014年5月29日,省法學會在遼源市組織召開全省法律服務站建設經驗交流會,6個單位介紹了經驗,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出席會議給予肯定,省法學會會長李申學就加強全省基層法律服務站建設提出要求,明確了基層法律服務站職能: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提供法律服務、開展矛盾調處、實施法律援助、開展普法宣傳、協助培訓干部、建設法治文化等六項工作。從此,法學會基層法律服務站像雨后春筍般競相出現在吉林大地上。

  基層法律服務站建設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黨委政法委的重視和支持,納入了法治建設總體格局、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組織體系、財政保障體系以及綜治考評體系。2015年開始,省政府每年在預算內向各縣(市、區(qū))下撥基層法律服務專項經費1100萬元,平均每個縣(市、區(qū))近20萬元,為群眾購買法律服務。2015年1月14日,省委書記巴音朝魯深入遼源市法律服務站調研指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創(chuàng)新模式,基層法律服務站實現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全覆蓋

  在基層建立法律服務站,是法學會組織體制機制的一項改革。省法學會注重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地加以推進。主要采取三種模式:一是自建模式。各個市縣法學會在一些民生重點領域、矛盾易發(fā)部位和人群聚集場所等,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建平臺,面向社會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工作。很多法律服務站不僅成為法律咨詢的場所,而且成為不少群眾對其他法律服務形式檢驗評價的平臺。二是共建模式。各級法學會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與有關部門一起,優(yōu)勢互補,在城鄉(xiāng)社區(qū)場所共建法律服務站,形成綜治辦搭建平臺、司法所日常值守、法學法律專家介入支持的服務工作格局。法學會組織實現了組織介入、資源介入和機制介入——在組織介入上,2014年10月和2015年7月,省法學會先后兩次與省綜治辦、省司法廳聯合下發(fā)關于加強法律服務站建設的意見,明確了機構設立、人員配備、職責定位、工作方式等相關問題;在資源介入上,各市縣法學會都依托省市縣三級法學法律資源,組建專家服務團隊,綜合采取“坐診、巡診、會診、網診”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全省基層法律服務專家團隊成員超1500人。一些地方還實行“點將”和“點餐”服務,提高了服務質量;在機制介入上,發(fā)揮法學會組織第三方的機制優(yōu)勢,客觀公正地解答群眾法律咨詢問題。三是互聯網+模式,利用吉林省法學會門戶網站、綜治網站等網絡資源,開通省法學會微信公眾號,采取現場解答、集中回答、定期約答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目前,全省基層法律服務站已經實現了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全面覆蓋。僅2015年,全省基層法律服務站就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65195人次,開展法治宣傳3366場次,提供法律援助2169件次,化解矛盾糾紛29044件。

  2015年9月10日,省法學會主要領導到四平市及梨樹縣就基層法律服務站建設進行調研,發(fā)現梨樹縣法學會與縣公安局聯合在拘留所建立了法律服務站。這個法律服務站是當年7月1日建立的,由拘留所提供場所,由法學會聘請資深法律專家提供服務,主要承擔四項任務:一是開展法律咨詢。對被拘留人員申請法律咨詢的,從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講解相關法律知識、決定機關的處罰合法及適當性、是否建議申請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等。二是宣傳法律法規(guī)。為被拘留人員開展法律知識講座,重點講解治安管理、行政復議、損害賠償等內容。三是參與矛盾化解。從法律角度為被拘留人員講解處罰依據,從第三方角度為案件當事雙方進行矛盾化解。四是提出執(zhí)法建議。對辦案機關在拘留人員事實認定、適用程序、處罰幅度等方面是否存在瑕疵提出建議,促進提高辦案質量和執(zhí)法水平。通過法律服務站的工作,維護了被拘留人員合法權益,化解了大量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提高了公安機關辦案質量。如,梨樹縣人肖某一公頃承包地由其叔父耕種,因叔父既不給錢也不退地,肖某持鐵棍到叔父家砸毀門窗,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肖某“氣憤不過”,揚言解除拘留后實施報復。駐拘留所法律服務站工作人員對肖某予以耐心的教育疏導,又通過電話與其叔父進行溝通,講解相關法律知識,使雙方達成和解。省法學會及時總結了梨樹縣的工作經驗,并與省公安廳聯合下發(fā)了在全省拘留所建立法律服務站的意見。目前,全省各拘留所法律服務站已基本建成。與此同時,省法學會積極推進法律服務站由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向多個領域拓展,遼源市法學會分別在市縣(區(qū))信訪局、公檢法信訪窗口、醫(yī)療事故調處中心、駐遼源某預備役部隊等建立了法律服務站,洮南市法學會在軍事訓練基地建立了法律服務站,延邊州法學會在強戒所建立了法律服務站……近日,省法學會又與省監(jiān)獄管理局聯合下發(fā)文件,在全省監(jiān)獄建立法律服務站。5月10日,全省第一家監(jiān)獄法律服務站——吉林省女子監(jiān)獄法律服務站正式掛牌成立,專家團隊當場解答服刑人員有關法律問題30多個。

  服務基層,構建多層次全方位支撐體系

  在基層建立法律服務平臺,法學法律資源是主要依靠力量。我省有吉林大學等11所大學的法學院,具有獨特的法學法律資源優(yōu)勢,目前,全省法學會會員已經發(fā)展到1萬多人。省法學會組織和發(fā)動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圍繞為基層群眾服務,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支撐體系。

  一是送法下鄉(xiāng)搞服務,促進基層干部依法辦事。省法學會每年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司法廳開展“百姓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法治宣講活動,僅2015年就在市縣鄉(xiāng)舉辦報告會86場,受眾6.3萬人。組織“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僅2015年就組織1219名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層舉辦法治講座230場次,提供法律服務8600人次,受教育群眾近11萬人。今年5月開始,省法學會還舉辦“法治文化講壇”,宣講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吉林市法學會在電視臺開辦了“法治大講堂”。

  二是重點建設搞服務,促進基層單位依法完善。2014年12月,省法學會與松原市、遼源市、農安縣、撫松縣簽訂了法治共建協議,并以此帶動法治鄉(xiāng)村建設。由省內資深法學法律專家組成了服務“兩市兩縣”法律專家顧問團,從五個方面提供法律幫助和支持:對開展法治建設方案進行研究論證;對政府相關重大決策項目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對國家公務員進行法律培訓;對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提供支持和幫助;對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和重大疑難案件論證給予幫助和支持。省法學會近期擬在兩市兩縣探索建立法治市縣建設評價體系,推進依法治省進程。

  三是精準攻關搞服務,促進基層問題依法解決。省法學會成立了20個專業(yè)研究會,建立了法治建設研究基地,既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大局開展課題研究,也圍繞基層法律實踐問題精準攻關,組織法學專家就基層法治建設的重點問題進行攻關研究,為基層提供服務。如,吉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彭貴才研究推進信訪法治化問題;吉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許玉鎮(zhèn)研究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問題;吉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洪祥研究離婚家庭兒童權益法律保障問題;吉林警察學院講師許聰研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問題等,并形成了課題報告。最近,省法學會又組織專家學者進行脫貧攻堅問題課題攻關。

  目前,全省法學會已經形成以基層群眾為對象,以法律服務站為載體,以法學法律資源為支撐,多角度展開、多部門聯動、多樣式并進的基層法律服務格局,成為推進法治吉林建設一道亮麗的風景。

  日前,陳冀平指出,吉林法學會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是全國第一個在全省建立縣級法學會的省份,遍布全省各地的法律服務站,已經成為吉林省法學會一張亮麗的名片,目前正在作為成功經驗,在全國推廣。吉林省法學會將以更加積極主動的作為,力爭作出新的貢獻。

  短評

  讓我們的工作更有生命力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律要發(fā)生作用,首先全社會要信仰法律。在全社會進行普法教育、提供法律服務,促進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化為社會文明進步的強大動力,已經成為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省法學會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組織建設和工作觸角向基層延伸,在基層法律服務平臺上實現了三個聯動,即法學會與綜治辦、司法所組織聯動;省市縣三級法學法律資源聯動;法律實務與法理研究服務聯動,提供多層次、多元化、多樣性的服務,充分體現了公益性、專業(yè)性、中立性、靈活性和聯動性特點,改進了基層法律服務方式和質量,優(yōu)化了法律服務供給。省法學會與有關部門的探索和嘗試,不僅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也再次證明:只有把人民群眾利益放在心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才能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我們的工作才有生命力和創(chuàng)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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