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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冀平書記赴江蘇調(diào)研

時間:2015-05-11   來源:法律信息部  責任編輯:admin

  陳冀平書記赴江蘇調(diào)研

  強調(diào)珍惜法治春天 加速推進市縣法學會建設

  5月6日至9日,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赴江蘇南京、蘇州調(diào)研,并與省法學會及九個地市級法學會負責同志座談。江蘇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羅志軍,省委副書記、蘇州市委書記石泰峰會見了陳冀平。陳冀平對江蘇法學會工作給予高度評價,暢談了法學會作為“三個團體”、“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重要定位和在法治建設中的獨特作用,并提出為助力法治江蘇建設而進一步推動省市縣三級法學會建設的建議。羅志軍同志深表贊同和感謝,并表達了對法學會工作要給予大力支持的意見。江蘇省法學會會長林祥國、專職副會長方為南及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王偉國陪同調(diào)研。

5月6日至9日,陳冀平書記在江蘇省調(diào)研法學會工作

  陳冀平指出,江蘇省法學會的基礎較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特別是在近兩年的省級法學會年度工作考核中,江蘇省法學會一直名列前茅。同時,也應當看到,相較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法治江蘇建設的要求,法學會的工作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特別是市縣法學會工作還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陳冀平就七個方面談了意見:

  一是要了解法學會的歷史地位和職能定位。中國法學會是黨領導的人民團體,它成立于共和國誕生前夕,前身是新法學研究會、新政治學研究會和中國政治法律學會。1949年7月,在毛澤東同志的倡議下,由董必武、林伯渠、沈鈞儒、謝覺哉、鄧穎超、羅瑞卿、史良、王昆侖等90多位社會著名人士發(fā)起,建立了新法學研究會,并與新政治學研究會、社會科學聯(lián)合會一起,共同作為發(fā)起成立全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單位之一。與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文聯(lián)、科協(xié)、對外友協(xié)、外交學會等人民團體并列為全國性八大人民團體,在新中國歷史上享有重要的政治歷史地位。中國法學會積極探索的法學成果,為以后我國法治的重建和發(fā)展,以及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提供了理論基礎和思想淵源,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創(chuàng)建過程中形成的法律原則和制度框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在鄧小平、彭真等老一輩領導人的倡議下,中國法學會于1982年恢復重建。在法學會恢復重建后的三十年里,黨中央、國務院通過一系列文件,對法學會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2000年1月,中央機構(gòu)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致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明確中華全國總工會等21個社會團體免于登記的復函》,明確中國法學會免于進行社團登記。2000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21個群眾團體機關機構(gòu)改革意見》,明確中國法學會改由中央書記處有關領導聯(lián)系,中央政法委員會代管,理順了領導體制。2006年8月,中組部、人事部印發(fā)《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通知》,明確中國法學會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這些都充分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法學會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同時,法學會還是法學界、法律界的群眾團體、學術團體和政法戰(zhàn)線重要組成部分,是團結(jié)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在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加強法治宣傳、培養(yǎng)法律人才、拓展對外交流等方面開展工作的重要群團。對法學會的歷史地位不僅法學會的會員要清楚,也要讓黨政領導和廣大群眾都知道,以利于法學會正確定位,全面履職,充分發(fā)揮黨和政府與法學法律界的橋梁紐帶作用。

  二是要認清法學會自身的獨特優(yōu)勢。法學會的獨特優(yōu)勢包括:第一,法學會的基礎廣泛,聯(lián)系面廣。法學會的群眾團體功能是以其廣泛性為基礎的,會員中既包括從事法學教學科研事業(yè)的法學理論工作者,也包括從事立法、司法、執(zhí)法、普法等工作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各級法學會會員發(fā)展工作十分活躍,活動范圍不斷拓展,廣泛吸收社會各界的法學法律工作者,擴大了團結(jié)面和聯(lián)系面。法學會面向社會,面向世界,既是全國法學社團的業(yè)務主管單位,又是我國與世界各國開展法學交流的“主渠道”。第二,法學會的地位超脫。法學會不是黨政機關,不能通過權力運作,不是依靠行政命令行事,不易受到各種利益的“誘惑”與“支配”。因此,作為第三方開展法律服務、法治咨詢,比較有公信力。第三,法學會人才薈萃。法學會團結(jié)凝聚了一大批法學、法律界優(yōu)秀人才,能夠匯集法學理論與法治實踐的最新成果,站在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的最前沿,積極開展前瞻性、全局性和戰(zhàn)略性研究,成為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的“思想庫”和“智囊團”。比如中國法學會的學術委員會就匯聚了法學界的頂級專家,57個專業(yè)研究會也發(fā)揮著重要作用。目前,通過研究部與相關專業(yè)研究會共同組織的方式,已經(jīng)舉辦了15場立法專家咨詢會,提交的立法建議受到中央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中央政法委等中央部門也委托了許多重要課題。近年來,法學會的獨特優(yōu)勢日益彰顯。

  各級法學會也有各自的特點,職能范圍要有所區(qū)別。中國法學會有九項職能,地方法學會要結(jié)合自身實際,理清職能,結(jié)合自身情況定好位。地方法學會專職人員少,單純依靠這部分力量難以開展好工作。要發(fā)揮法學會的整體作用。目前不少地方政法委書記兼任法學會會長,加大了領導力度,有助于促進法學會工作。同時,許多兼職副會長來自立法、執(zhí)法、司法等部門,發(fā)揮好他們的作用,必將有力推動法學會的工作。此外,還要重視發(fā)揮常務理事、理事的作用,要結(jié)合當?shù)貙嶋H情況,發(fā)揮主動性,提高積極性,努力想辦法,主動找思路,調(diào)動一切積極因素把工作做好。

  要處理好法學會與政法委的關系。首先要正確認識法學會實行黨委領導同志聯(lián)系、政法委代管的體制,也是政法戰(zhàn)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法學會要積極爭取政法委的的領導,主動參與、配合政法委的相關工作。但法學會不是政法委的內(nèi)設機構(gòu)。現(xiàn)在一些法學會與政法委的人員能夠互相流動,這是好事,值得鼓勵。

  三是要打好品牌,做好平臺。法學會現(xiàn)在已經(jīng)有許多好的品牌和平臺,要進一步豐富好發(fā)展好。中國法學會就有“中國法學家論壇”、“中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法治論壇”、“中國法學青年論壇”等有影響的論壇,還有“優(yōu)秀法學成果獎”、“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等評選活動。這些都為成果的推出、人才的脫穎而出,提供了平臺。在法治宣傳方面有“雙百”活動,現(xiàn)在“雙百”活動越來越規(guī)范化,影響也越來越大,今后要在內(nèi)涵上下功夫,講授內(nèi)容要有創(chuàng)新,注重搜集法治實踐中的正、反面案例,增強宣講的針對性。中國法學會組織的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效果也不錯,今后要采用更加生動活潑的形式,吸納更多法學院校的師生參與,使活動更接地氣。地方法學會要結(jié)合當?shù)貙嶋H打造新品牌,比如可以積極參與到法治城市建設中,探索法治建設的評估工作,辦一些研究解決當?shù)赝怀鰡栴}的論壇。同時,要把地方法學會的研究會平臺建設做得更好些,研究會的設計要有針對性,更好地服務于地方建設。

  四是市縣級法學會要接地氣,求實效。基層法學會要接地氣,就要搞好法律服務、法律咨詢、法治宣傳。要充分認識法治社會建設的重大意義。在法治社會建設中,地方法學會大有可為。法治社會建設,主要是解決基層基礎問題。大調(diào)解是江蘇率先搞起來的,大調(diào)解再深化就是要法治化。過去講擺平就是水平,但如果靠人民幣去擺平,只能越“擺”矛盾越多。法律服務、咨詢、宣傳都是縣級法學會工作的重頭,都要與地方的需求結(jié)合起來。要組織法學工作者積極參與相關工作,要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來提高法學會的地位。法學會不是黨政機關,很多工作不是法學會領頭抓,但法學會要主動參與,提高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法學研究方面,要注重智庫建設。中國法學會成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研究中心,以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為主體,爭取列入國家級新型智庫。研究中心與法學會的職能有所區(qū)別,便于更好地開展智庫建設。地方法學會也要高度重視法學智庫建設,以有效地組織專家顧問的隊伍,參與政府、企業(yè)、社區(qū)的法律顧問工作,參與重大決策的法律風險評估等工作,推動當?shù)胤ㄖ谓ㄔO。法律服務方面,要參與基層的法律咨詢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比如哈爾濱的“法律診所”工作開展得不錯,社區(qū)群眾很歡迎,政府部門也很支持,效果很好,經(jīng)驗值得借鑒,要在法學院校較多的城市推廣。

  五是要立足當?shù)兀瑘猿謫栴}導向。要圍繞地方黨委政府在推進法治建設方面的重點問題、突出問題組織開展研究。例如,蘇州市提出的法治市場非常重要,很有意義,要深入研究。要重點研究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F(xiàn)在許多法律空轉(zhuǎn),縣市級的同志最清楚癥結(jié)所在,地方法學會要組織研究,為法律完善提供參考依據(jù)。要加強有關地方立法權行使的研究。《立法法》修改后,有立法權的地市范圍更廣了,如何行使好這個權力,是值得認真研究的問題。此外,將來如果地方發(fā)生了重大事件,地方法學會應該提出調(diào)研報告,重點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等等。中國法學會恢復重建后地位逐步提升,與高度關注現(xiàn)實需要、努力解決實際問題密切相關。過去一些地方法學會的工作存在流于形式的問題,橋梁紐帶作用沒有很好地發(fā)揮出來,今后需要著力改進。

  六是工作創(chuàng)新要重理念。工作創(chuàng)新方面,首要的是理念問題。所謂的創(chuàng)新,不要老在方式方法上打轉(zhuǎn)轉(zhuǎn)。首先理念要新,要跟得上形勢,進而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工作。以理念的創(chuàng)新帶動工作的創(chuàng)新。不要動輒搞所謂的“大手筆”、“翻花樣”。老百姓看創(chuàng)新,主要是看你能否辦實事,能否促進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關鍵在落實。這幾年法學會出臺了不少工作舉措,許多都還需要扎扎實實地去落實。當然,落實要符合新形勢的要求,注意解決新問題,在求實效上下功夫。

  七是要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加快地方法學會建設步伐。今年正逢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關鍵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屬于黨和政府重點開展的工作。一定要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感,珍惜絕佳時機,在法治的春天里加快推進地方法學會特別是縣級法學會建設的步伐。經(jīng)驗表明,法學會建設的好壞取決于地方主要領導的重視程度。只要領導重視了,就沒有搞不好的。如果搞不好,主要還是因為地方領導的認識沒有到位。以江蘇省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法治水平而言,全部建立縣級法學會是具備條件的。當然,縣級法學會建設不要簡單套用中國法學會、省級法學會的模式,應該靈活些。地方領導所關心的主要是地方法學會能干什么,能發(fā)揮什么作用。因此,縣級法學會的重點是要緊密結(jié)合當?shù)匦枨蟾蓪嵤虑髮嵭?。中國法學會在起草關于市縣法學會建設的文件中,力求將要求寫細、將舉措寫實,增強可操作性,避免假大空。近期中政委將轉(zhuǎn)發(fā)這個文件。這對于地方法學會建設將是重要推動。江蘇省要抓住機遇,奮發(fā)努力,爭取年內(nèi)實現(xiàn)縣級法學會全覆蓋。

  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法學會的工作大有可為。當前,法學會正處于難得的發(fā)展時期,一定要先把工作做起來,做出成效,通過工作爭取地位。要讓黨政領導感覺到法學會在法治建設中能夠起到真正的作用,要通過群團的優(yōu)勢把各方力量凝聚起來。大家要相信,有為才有位,有為必有位,只要我們努力工作,務求實效,法學會的工作就一定能有新的發(fā)展。

  座談會上,陳冀平要求大家脫開稿子敞開談,實實在在地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他認真聽取工作匯報,并不時插話答疑釋惑,風趣的話語引發(fā)了同志們的陣陣笑聲。

  調(diào)研座談會會場(一)

????????江蘇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方為南同志從全省法學會組織建設情況、參與法治江蘇建設情況、今年著力抓的主要工作及工作建議等方面匯報了全省法學會工作有關情況。近年來,江蘇省法學會注重加強組織建設、發(fā)展法學研究事業(yè)、開展法律服務、推進法治江蘇建設等,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總體上走在地方法學會的前列。方為南同志建議中國法學會與有關部委聯(lián)合制定關于開展法律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通過加強頂層設計推動此項工作。目前江蘇省法學會在組織建設方面遇到的突出問題是,許多地方同志特別是組織部門的同志對法學會的性質(zhì)認識不到位,多停留在學術團體層面,對于法學會人民團體的性質(zhì)不甚明了。這導致法學會在組織建設工作中面臨一些制約發(fā)展的問題,比如,省委常委會在幾年前就通過批準省法學會成立黨組的文件,但至今也未正式組建;地市級法學會人員編制不足、與其他黨政部門的關系未能理清理順,縣級法學會建設步伐緩慢。目前,全省99個縣(市轄區(qū)、縣級市)中成立縣級法學會的有36個。13個地級市中只有揚州市6個縣(市轄區(qū)、縣級市)和南通市8個縣(市轄區(qū)、縣級市)和1個開發(fā)區(qū)全部成立法學會。林祥國建議中國法學會注重加強對地方領導的宣傳工作,強化領導同志法學會人民團體的意識,并積極主動創(chuàng)造條件,爭取地方主要領導支持,強力推進縣級法學會建設。

  南京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豐友芳同志匯報了南京市法學會工作,并提出了關于如何處理好法學會與政法委關系的困惑。鎮(zhèn)江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王宏同志匯報了鎮(zhèn)江市法學會的工作,提出困擾縣級法學會建設的難題是專職人員不到位、不能解決職級、專項經(jīng)費不足等,并提出了切實加強上級法學會對下級法學會相關人員培訓,上級法學會加強對下級法學會工作指導等建議。揚州市法學會副會長尤如貴同志匯報揚州市法學會工作,并建議中國法學會盡快出臺關于加強市縣法學會建設的指導意見,促進法學會與有關部門結(jié)合融合聯(lián)合開展工作等。鹽城市法學會副秘書長邵洪波同志匯報了鹽城市法學會工作,并提出嚴格法學會會員審批權以保證會員質(zhì)量、中國法學會會刊及機關報要加大對市縣法學會報道、將會刊分發(fā)至市縣級法學會以及定期組織對地方法學會人員的培訓等建議。

調(diào)研座談會會場(二)

  蘇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法學會會長曹福龍同志從蘇州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概況,法治蘇州、平安蘇州建設情況,蘇州法學會工作情況及下一步設想等方面進行了匯報,并提出盡快將縣級法學會建設好的思路。無錫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孫國祥同志從注重應用研究、平臺建設、法學人才庫建設等方面匯報了無錫市法學會的工作,并提出了市法學會自身機構(gòu)建設和縣級法學會設立中存在的編制困難。常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張雙慶同志從法治文化營造、社會矛盾化解對策研究、區(qū)域法治實踐推動及法學人才培育等方面匯報了常州市法學會的工作,并提出地方組織部門未將法學會列為人民團體所帶來的組織建設難題。南通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蔣玉虹從組織建設、智庫作用發(fā)揮等方面匯報了南通市法學會的工作,并指出法學會地位有待強化以及自上而下建立符合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和學術團體特點的法律服務實體,建立獨立第三方法治建設咨詢、評估機構(gòu)等建議。泰州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朱榮華從法學研究、法治宣傳、人才培養(yǎng)及組織建設等方面匯報了泰州市法學會的工作,并希望中國法學會能聯(lián)合中央有關部門出臺意見,進一步明確省以下法學會的性質(zhì)、地位,落實人財物保障;研究課題立項、評選表彰比例適當向基層傾斜;加大對基層法學會干部的培訓力度等建議。

江蘇省法學會會長林祥國主持座談會

  林祥國同志在主持座談會時指出,陳冀平同志對江蘇是有感情的,對省法學會的工作歷來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這次分別在南京、蘇州召開座談會,既是對江蘇法學會工作的肯定,更是鼓勵和鞭策。冀平同志的講話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進一步加強地方法學會建設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大家要結(jié)合實際,明確職責,找準地位,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切實把工作做好,早日實現(xiàn)江蘇省縣級法學會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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