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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圍繞中心工作,創(chuàng)新研究方式,推進訴訟法學研究會工作再上新臺階

時間:2018-03-07   來源:會員部  責任編輯:att2014

圍繞中心工作,創(chuàng)新研究方式,推進訴訟法學研究會工作再上新臺階

福建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

(2017年5月)

  福建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是福建省法學會所屬的19個研究會之一,于2012年6月依托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幾年來,福建省訴訟法學研究會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以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按照“打造一支過硬隊伍、采取兩種活動方式、依托三個研究小組、加強四項制度建設”的研究會工作思路,扎實推進學術研究、對外交流、成果轉(zhuǎn)化、組織建設等工作。我們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組織領導,凝聚智慧力量

  法律乃治國之重器,訴訟法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部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基礎性法律,已成為現(xiàn)代法治發(fā)展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自訴訟法研究會依托在福建高院以來,福建高院領導高度重視研究會工作,從各方面為研究會工作創(chuàng)造有力條件,促進研究會全面發(fā)展。一是把研究會工作列入法院工作中重要議事日程。2012年6月10日,省法學會決定將研究會依托在省法院時,省法院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謀劃訴訟法學研究會工作思路、發(fā)展方向、制度機制建設等重大事項。馬新嵐院長作出批示,要求研究會要自覺肩負起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堅持正確方向,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自身建設,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貢獻;并親自審定每年年會的工作方案。二是會長親自抓研究會各項工作。在研究會二任會長帶領下,按照“學習型、協(xié)同型、智庫型、創(chuàng)新型”研究會建設目標,開展好研究會各項活動。會長帶頭出席每年年會,就年會工作向各位理事匯報,并研究部署下一年的工作。與此同時,在高校任職的教授學者的副會長,切實擔負起責任,充分發(fā)揮高校的人才優(yōu)勢和智庫作用,獻言獻策,不斷增強研究會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配齊配強秘書處人員。研究會秘書處由1名秘書長、2名副秘書長組成,負責研究會的日常事務。研究會秘書處組成人員具有較強的協(xié)調(diào)組織能力,為研究會開展訴訟法學研究奠定良好基礎,形成了會長、副會長把握方向作出決策、秘書處具體負責各項任務落實的工作格局。四是在經(jīng)費上給予充分保障。省法學會、依托單位福建高院等為研究會日常工作提供經(jīng)費支持,確保研究會順利開展活動。福建省法學會指定一名處級干部掛鉤聯(lián)系研究會,協(xié)調(diào)研究會開展活動相關事宜。

  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下,研究會團結全體理事,凝聚一批有志于從事訴訟法學研究的全省法學法律工作者,充分發(fā)揮全體人員的智慧和力量,組織和推動訴訟法學研究,研究會的凝聚力、影響力、號召力有了進一步提升。

  二、堅持與時俱進,服務法治建設

  訴訟法學研究會是訴訟法領域理論研究、法治實踐、法學教育、法律服務相結合的重要平臺,是研究訴訟制度、司法制度的重要團體。訴訟法學研究必須植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土壤,始終與時俱進,勇于理論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并對實踐創(chuàng)新的精華及時予以理論升華,因此,緊緊圍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中心大局,是研究會工作的重中之重。4年來,我們始終緊緊圍繞中心工作,以服從服務于黨和國家大局為工作主線,把研究會工作置于黨和國家大局中謀劃,放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zhàn)略部署中來推進;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主動回應法治實踐需求,為訴訟法修改、司法制度改革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組織深入研討,提供專業(yè)性的對策建議;始終發(fā)揮研究會作為理論研究主陣地和訴訟法治建設智囊團的作用,為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推進依法治國和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開展研討活動是研究會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服務于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的主要舉措和重要體現(xiàn)。為了確保研究會的研討活動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發(fā)展大局、服務于法治建設,凝心聚力干事創(chuàng)業(yè),求真務實奮發(fā)有為,我們主要采取以下三項措施:一是精心挑選每年年會的主題議題。研究會年會的主題議題至關重要,因此,研究會十分重視選題工作。研究會服務于依法治國的實踐需求、積極回應法治建設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將2014年至2016年年會主題分別確定為“深化司法改革與完善訴訟制度”“全面依法治國與訴訟制度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之構建”,并將司法管理體制、證據(jù)制度、專家輔助人、防范冤假錯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實踐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列為年會議題。二是廣泛征求意見,嚴格規(guī)范程序。研究會確定年會的主題議題按照征集、篩選、報批等三個步驟進行。第一,廣泛征集。研究會秘書處分別向會長、副會長以及各研究小組召集人征集年會的主題議題,集思廣益,充分吸取大家的智慧才思。第二,精心篩選。根據(jù)相關人員反饋來的意見建議,對這些建議逐一進行集中、分類、比較、篩選。特別是訴訟法學研究會涉及三大訴訟法,議題的確定難度大,為此,需要精心挑選多方協(xié)調(diào),盡可能得到各方的認可。第三,嚴格報批。秘書處初步確定主題議題后,分別報送研究會副會長、會長、省法學會研究部審定。如2013年,研究會最初把主題確定為“訴訟法修改與公平正義”,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的反映應將“公平正義”修改為“程序正義”更為恰當,更能體現(xiàn)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特別是“程序正義”的期盼,秘書處最終采納該意見,將研討主題確定為“訴訟法修改與程序正義”。三是面向社會廣泛征集論文并評選優(yōu)秀論文。每年年會的主題議題一經(jīng)確定后,研究會及時面向社會公布和征文。研究會利用每年召開年會的有利時機,認真謀劃、精心組織、深入發(fā)動,采取發(fā)明傳通知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研究會理事以及通過省法學會向理論界和實務界征文。此外,還邀請理事中法學教授專家和資深法官作為評委,采取隱名方式,通過嚴格的初評、交叉評審等程序,開展年會的優(yōu)秀論文評選活動。4年來,共征集了780余篇論文,評選出195篇優(yōu)秀論文,調(diào)動了廣大訴訟法學法律工作者的積極性,促進研究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三、創(chuàng)新研究形式,激發(fā)內(nèi)生動力

  三大訴訟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法律,關系到人權、訴權,關系到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護。訴訟法學研究會涉及三大訴訟領域,且相對獨立。基于這一特殊性和多樣性,在加強研究會整體運作的同時,根據(jù)不同專業(yè),成立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等3個研究小組,將每位理事按照研究領域,分別編入不同研究小組。

  根據(jù)訴訟法由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組成的特點,研究會創(chuàng)新地采取“1+N”活動方式開展卓有成效的活動,即召開1次年會研討會,舉辦N次專題性的小型研討會。這一活動方式不但可以更有針對性地開展活動,而且還可以更好地聚集人才和資源,大大激發(fā)了研究會的內(nèi)生動力。一方面,以一年一度的學術年會為重要抓手,積極開展學術活動。4年來,研究會以不同主題分別在福州、泉州、廈門、南平等地召開年會,與會人員圍繞主題深入研討,凝聚共識,不少來自執(zhí)法辦案一線的論文作者代表根據(jù)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對指導執(zhí)法辦案,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頗有裨益。對于研究會理事中有不少學術造詣很深的專家學者,為了更好地發(fā)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從而促進研究會的科學發(fā)展,提升研究會履職能力和研究水平,研究會在年會議程中特別設置專題發(fā)言環(huán)節(jié)。2013年至2015年,研究會分別安排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齊樹潔,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方權,廈門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廈門大學法學院兼職碩士生導師李輝東等三位專家學者,在當年年會上分別就“司法改革與民事訴訟法之修改”“轉(zhuǎn)型時期的刑事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的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等問題進行專題發(fā)言,這些精彩專題發(fā)言,既讓與會人員分享他們研究成果,又拓寬了大家的視野,了解到理論研究的前沿問題。另一方面,舉辦專題性的小型研討會。以三大訴訟法研究小組作為載體和重要陣地,有針對性地開展學術研討、課題研究、專題調(diào)研等活動,研究小組共開展各類活動5場,進一步豐富研究形式,深化專業(yè)研究、擴大研究成果。如刑事訴訟研究小組于2013年舉辦“不受強迫自證其罪與非法證據(jù)排除”國際研討會,邀請美方專家學者就現(xiàn)代偵查技術運用與風險防范、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等問題進行座談交流,學習借鑒域外的有益經(jīng)驗和研究成果,促進了與國外的交流溝通。民事訴訟研究小組于2014年舉辦“民事證明責任分配相關問題”專題研討會,4名理事分別圍繞“民事訴訟形不成爭議焦點的法官釋明與處理”“部分請求分別訴訟問題探討”“案件事實真?zhèn)尾幻鞯淖C明責任分配”“形式審查到登記制變化過程中可能存在問題與防范”等問題闡述了各自觀點,與會人員深入交流討論,促進大家對該專題有了更深的認識。

  四、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履職能力

  研究會是開展訴訟法學研究與交流的群團組織,也是聯(lián)系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研究會按照《中國法學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研究會建設的意見》,大力加強自身思想政治、組織、制度等建設,努力將研究會建設成為團結、組織法學法律工作者開展訴訟法學研究的主陣地和骨干力量。一是加強思想建設、堅持正確方向。法學研究和法治實踐堅持什么樣的政治方向,直接關系到民主法制建設的性質(zhì)和前途,關系到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研究會用中央的精神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統(tǒng)一思想,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自覺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貫穿于學術研究和理論實踐的全過程,旗幟鮮明地抵制錯誤的法學理論觀點、錯誤的法治主張、傾向和思潮,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二是加強組織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研究會將本領域有代表性、權威性的專家學者和實務部門代表吸納為研究會理事,努力形成專業(yè)結構、年齡結構和地區(qū)結構都較為合理的訴訟法學研究梯隊。研究會成立之初,共有理事會員(包括顧問)38名,其中高校20名,法院系統(tǒng)12名,檢察系統(tǒng)、律師行業(yè)各3名;刑事訴訟專家14名,民事訴訟專家18名,行政訴訟專家6名。針對人員分布領域不均衡的現(xiàn)狀,通過積極開展活動,發(fā)現(xiàn)、培養(yǎng)、凝聚一批中青年優(yōu)秀人才,把全省各地有志于從事訴訟法學研究且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人才吸收進來,不斷發(fā)展壯大訴訟法學研究力量。如2016年,我們增補了4名來自政法系統(tǒng)或高校且具有較強研究能力的理事,進一步擴大覆蓋面,改善人員結構比例。此外,2014年因依托單位分管領導變動,及時變更研究會會長、副會長,確保研究會持續(xù)有效開展工作。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規(guī)范管理。研究會著力建立4項制度,從制度上保障研究會的規(guī)范運作。建立內(nèi)部溝通聯(lián)絡制度,收集各位理事的通訊方式,并制作研究會通訊錄,強化成員間的交流聯(lián)絡;研究制定《福建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活動規(guī)則》,明確研究會的成立目的、主要任務、活動方式和活動要求,使研究會活動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立召集人制度,每個研究小組分別確定2名理事?lián)握偌?,其中一名來自理論界、另一名來自實務界,實現(xiàn)理論與實務部門之間的良性互動,優(yōu)勢互補;建立人才發(fā)現(xiàn)、培養(yǎng)制度,利用課題研究、研討會等不同形式團結凝聚培養(yǎng)造就一批高素質(zhì)研究人才和法學法律工作者隊伍,積極為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和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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